根据2024年社会保险法(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女性劳动者生育时,最长可休假6个月。如果是双胞胎及以上,每多一个孩子增加1个月。
如果健康状况允许,劳动者可以提前返回工作岗位,但仍可继续享受产假和雇主支付的工作日工资。
与2014年社会保险法相比,女性劳动者的产假时间规定没有变化,单胎仍为最长6个月,双胞胎每多一个孩子增加1个月。
此外,产假结束后,如果母亲健康状况未恢复,可根据情况额外休养5至10天。休养补助为每日基本工资的30%。但如果劳动者在产假结束前返回工作,则不适用此规定。
对于参加社会保险的男性劳动者,从7月1日起,妻子生育时丈夫的产假政策有所变化。
2014年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男性劳动者在妻子生育时可休假5至14个工作日,视具体情况而定。
男性劳动者在妻子正常生育(顺产、单胎、超过32周)时可休假5个工作日。
妻子剖腹产或生育不足32周的婴儿时,可休假7个工作日。
妻子生育双胞胎或以上时,每多一个孩子可额外休假3个工作日,最多可休假10个工作日。
妻子生育双胞胎且需剖腹产,或生育三胞胎及以上且需剖腹产时,从第三个孩子开始,每多一个孩子可额外休假3个工作日,最多可休假14个工作日。
男性劳动者可在妻子生育后的前30天内休假。
在修订后的社会保险法(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中,男性劳动者在妻子生育时的产假天数基本不变,仍为5至14个工作日,视具体情况而定,如顺产、剖腹产、双胞胎或三胞胎及以上。
但允许休假的时间范围扩大,男性劳动者可在妻子生育后的前60天内休假(之前为30天)。
此外,男性劳动者可以分多次休假,只要总休假天数不超过规定,且最后一次休假在生育后的前60天内。
修订后的社会保险法还规定,享受产假的对象包括参加强制社会保险的男性劳动者,其妻子生育或代孕生育的孩子。
而2014年社会保险法仅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男性劳动者在其妻子生育时可享受产假。
因此,从7月1日起,代孕生育的男性也将享受产假。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