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前副局长在第二阶段救援航班案件中请求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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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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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前副局长在第二阶段救援航班案件中请求减刑

6月13日,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11名被告在第二阶段救援航班案件中的上诉请求。这11人均提交了减轻刑罚的申请。

在提交上诉请求的人中,有三名前副局长:陈松(太原省外交部前副局长)、阮文文(广南省卫生部前副局长)、黎玉祥(广南省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前副局长)。

其他提交上诉请求的人包括:陈氏娟(金色莲花越南土地公司董事)、邓日德(Top Agent Japan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阮孟强(Vietjet航空贸易股份公司电子商务部前主任)、裴登科(世界漫游公司董事)、范国胜(PNR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张氏美容(星光旅游贸易服务公司董事)等。

上述被告提交了减刑申请,有人请求上诉法院给予缓刑。

在申请中,被告表达了希望上诉法院重新考虑一审判决,考虑行为程度和犯罪背景,以便他们能够获得法律的宽大处理,被判处尽可能轻的刑罚。

2024年12月底,河内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松5年有期徒刑,以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罪判处7年有期徒刑,合并执行12年有期徒刑。

太原省外交部前副局长在17名被审判的人中被判处最高刑罚,涉及第二阶段救援航班案件。

广南省的两名前副局长均被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

根据一审判决,法院认定第二阶段救援航班案件是一起性质特别严重、复杂的职务腐败案件,发生在COVID-19大流行爆发期间,受到社会舆论特别关注。

法院指控,在COVID-19爆发期间,从2020年底至2022年,陈松当时作为太原省外交部副局长,利用被授予的职权,与陈氏娟一起提议省人民委员会允许从日本回国的公民在当地隔离。

陈松与企业商定,每位回国并在太原隔离的公民的全包服务价格为1800万越南盾,但合同上写的价格仅为每人1000至1200万越南盾。合同外的差额将转给陈松。

根据上述协议,每次航班带回公民并在太原隔离,前副局长“吃差价”达数十亿越南盾。

在陈氏娟的帮助下,通过签订回国公民医疗隔离全包服务合同,前副局长三次收受企业贿赂,总金额达44亿越南盾。

“因此,陈松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陈氏娟的行为作为共犯帮助犯罪”,判决书中写道。

陈松还被指控通过7次航班与企业合作,将1400名公民从日本带回太原隔离,并从中获利32.7亿越南盾。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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