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利用机构调整谋取私利,特别是在人员安排环节

Fang
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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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用机构调整谋取私利,特别是在人员安排环节

6月3日上午,胡志明市反腐败、浪费、消极指导委员会召开第10次会议。胡志明市市委书记、指导委员会主任阮文年主持会议。

经过讨论,指导委员会一致评价了前五个月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胡志明市还审查并分类了646个积压工程和项目,并成立了特别工作组来解决。

胡志明市还与平阳省、巴地-头顿省紧密合作,实施与合并相关的任务。同时准备组织各级党代会,朝着胡志明市第12次党代会的方向前进——这是合并后的第一次党代会,标志着对胡志明市未来发展具有历史意义的特殊里程碑。

指导委员会已建议市委常委会颁布第46号指示,关于提高反腐败、浪费、消极工作的效率。颁布年度工作计划和2025年反腐败、浪费、消极检查和监督计划。

指导委员会常设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处理两次会议之间的许多重要问题。已完成跟踪中央指导的两起案件和胡志明市指导的两起案件。

完成了2024年检查和监督计划中的4个检查组和1个专题监督组。

未来,胡志明市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政治系统将建设得精干、高效。因此,反腐败、浪费、消极工作必须与社会秩序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在新形势下净化干部队伍。

指导委员会要求有效实施第46号指示。加强反腐败、浪费、消极斗争,与干部工作、机构调整、行政改革、数字化转型相结合。

绝对不允许利用机构调整、精简编制谋取私利,特别是在干部安排、解决政策制度、使用国家预算资金、管理使用办公场所、资产、设备、工作工具等方面。

指导委员会还要求紧急审查,将严重损失、浪费、舆论关注的案件,特别是土地管理、使用中的损失、浪费典型案件、项目纳入指导委员会跟踪指导范围。

完善关于防范网络犯罪的法规。加强数字化转型应用,建设、连接共享数据,服务于资产、收入检查、控制,实现基于数据监督、检查的反腐败、浪费、消极工作方式。

与平阳省、巴地-头顿省党委内政委员会合作,审查2025年反腐败、浪费、消极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规程、工作计划、检查监督计划。

各部门必须主动审查,与相关机构、单位协调研究安排办公场所、基础设施、设备等,确保符合实际需求,确保机关、单位活动稳定、不间断。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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