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全国有34个省级公安和3,319个乡级公安

越南中文社

从7月1日起,全国有34个省级公安和3,319个乡级公安

6月28日上午,公安部表示,根据政治局的主张和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省级、乡级行政单位的决议,公安部部长已于6月22日颁布决定,将52个省级公安调整为23个新的行政区域。

据此,全国有34个新的省级公安和3,319个乡级公安(包括2,621个乡公安;687个街道公安;11个特别区公安),自7月1日起生效。

上述决定由公安部于6月28日(对省级公安)组织公布,并由各省、直辖市公安于6月29日(对乡级公安)组织公布,以确保从7月1日起高效、顺畅、不间断地运作。

公安部继续审查、调整工作分工,按照新组织模式完善党组织。

同时确保所有条件,按照新的行政单位部署地方公安机构,高效、顺畅运作,充分发挥“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贴近人民,“人民需要时,人民困难时有公安”。

公安部要求各单位、地方公安严格执行党、国会、政府和部长关于行政单位调整、合并的主张、规定和要求。

注重完善制度,集中、紧急审查、完善工作流程,广泛向人民提供关于省级公安、乡级公安地址以及公安部队接收犯罪举报、处理行政手续的地点的信息。

不中断公安部队以及机关、组织、企业、个人的正常运作。

全体公安部队集中力量、措施,确保中央关于行政单位合并和精简组织的决议、决定的绝对安全、顺利实施。

主动预防、打击、严厉处理利用破坏、危害安全、秩序的活动。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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