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连续5年缴纳医疗保险还能享受哪些额外权益?

越南中文社

从7月1日起,连续5年缴纳医疗保险还能享受哪些额外权益?

这是一组已经维持缴纳医疗保险(BHYT)至少5年的人群,允许最多中断3个月。

全国数百万民众在连续参加医疗保险5年后将享受到新政策。

在许多情况下,包括非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将获得100%的医疗费用报销

修订后的医疗保险法的一个重要新点是,连续参加医疗保险5年及以上的人,如果年度共付总额超过参考水平的6倍(由政府规定,取代之前的“最低工资”),将由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医疗费用。

患者还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即使是在非指定医疗机构就诊也能获得100%费用报销:

在专科医院就诊以诊断严重疾病、罕见疾病、需要手术或高技术治疗。

是少数民族、生活在困难地区、岛屿乡镇、岛屿县的贫困家庭;在基础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在任何医疗机构急诊;正确执行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流程。

不再需要等待180天才能享受高技术服务权益

根据2008年医疗保险法,首次参加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缴费不连续的人,医疗保险卡自缴费之日起30天后生效;特别是高技术服务的权益则在180天后生效。

新规定已取消这一等待期。

具体来说,从7月1日起,首次参加医疗保险或中断超过90天的人只需等待30天,卡片即可生效 - 不分基础服务还是高技术服务。

这是一项重大改进,帮助患者在危急时刻更快接触到现代医疗服务。

改变共付水平的计算方式

以前最低工资是计算患者需自付部分的基础。从7月开始,新法律采用“参考水平”,一个由政府规定的概念,作为计算医疗保险缴费和享受的基础,取代之前的“最低工资”。

这使得医疗保险政策更加灵活,同时鼓励民众持续参加以在超过参考水平6倍时由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费用。

享受全额权益的条件

为了从7月1日起享受100%医疗费用的全额权益,医疗保险参保者需要确保:

- 连续参加医疗保险5年以上(中断不超过3个月)。

- 年度共付总额超过参考水平的6倍。目前,基本工资为234万越南盾。因此,连续参加医疗保险5年及以上的人,年度医疗费用共付额必须超过1404万越南盾(6个月基本工资)。

- 在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按规定流程转诊或属于规定的非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情况。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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