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胡凯德先生 - 社会住房D7 - D10公寓管理委员会主任(位于宁顺省潘朗-塔占市)表示,已代表居民向潘朗-塔占市人民委员会提交集体请愿书,要求解决Phong Phat贸易与服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Phong Phat公司)非法占用该公寓用地的问题。
这是《青年在线》此前报道的事件,之后宁顺省有关部门介入处理。
据德先生介绍,社会住房D7 - D10公寓管理委员会多次反映Phong Phat公司在该公寓非法占地和无证建设的问题。随后,相关部门检查后得出结论,该公司已占用公共用地。
宁顺省建设厅监察局于2025年5月5日作出决定,对Phong Phat公司处以700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并要求在20天内恢复原状。
至今已超过期限,但Phong Phat公司仍未执行处罚决定和恢复原状。
关于上述事件,宁顺省建设厅监察局局长阮文木表示,建设厅已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交文件,报告解决社会住房D7 - D10公寓的问题。
报告指出,Phong Phat公司占用社会住房D7 - D10公寓的公共部分,影响了居民活动和防火、灭火工作。
据宁顺省建设厅介绍,至今已超过行政罚款决定规定的缴纳罚款期限,但Phong Phat公司仍未执行,尽管建设厅监察局已发出提醒文件。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