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已公布由文化、体育和旅游部起草的《新闻法》修订草案审查文件。
补充规定多媒体主力新闻传媒联合体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交的文件中,文化、体育和旅游部明确指出,现行《新闻法》的一些规定在实施8年后已经暴露出一些限制和不足。
同时,未能满足新闻活动和科学技术、传媒发展的实际需求。
其中尚未有规定以形成、发展大型新闻机构,拥有足够资源,发挥引领、信息导向作用。
由于中国政治、经济、社会体制与越南有许多相似之处,中国的新闻集团模式是越南学习、发展新闻活动模式的宝贵经验。
在越南,已有越南之声广播电台(VOV)、越南电视台(VTV)和越南通讯社(TTXVN)按照新闻联合体模式组织。
包括一个主管新闻机构(VOV、VTV、TTXVN)发行新闻产品和下属新闻机构(VOV电子报、VTV时代报、Vietnam+电子报、体育与文化报、新闻报、越南新闻报)。
在地方已形成合并新闻机构模式(如广宁省传媒中心或广播电视台和Bình Phước报)汇聚所有四种新闻形式。
然而,2016年《新闻法》规定成立新闻机构的对象尚未明确规定新闻机构是否可以隶属于另一个新闻机构,导致在实施新闻传媒联合体模式时遇到困难。
提交文件提到政治局在中央委员会关于到2010年信息发展战略的通知173/2005中的结论,其中包括允许成立“新闻集团”、“出版联合体”模式的内容。
然而,名称需要适当考虑。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试点,逐步实施,确保质量和效率,不搞一哄而上,泛滥成灾。
基于此,法案补充了多媒体主力新闻传媒联合体的概念。
这是拥有多种新闻形式、有下属新闻机构、直属企业或参股企业的新闻机构的活动模式。具有引领社会舆论的核心作用,享有与企业在财务、劳动、工资方面的特殊机制。
地方新闻联合体——是地方新闻机构的活动模式,拥有多种新闻形式,有下属新闻机构,具有在当地引领社会舆论的核心作用。
按照多媒体主力新闻传媒联合体模式活动的对象符合由总理批准的新闻、广播、电视、电子信息、出版机构发展规划。
授权政府规定多媒体主力新闻传媒联合体的财务、劳动、工资特殊机制;地方新闻联合体的活动模式。
提议禁止综合信息网站、社交媒体自行制作、发布新闻稿件
现行法律的另一个限制和不足,提交文件明确指出,目前对报刊和杂志的概念规定尚未明确区分,导致杂志机构利用新闻的一般功能和任务来像新闻机构一样活动。
对“电子报”词语的解释仅停留在形式划分上。对综合信息网站、社交媒体(是影响网络空间新闻活动的活动)的概念规定不够严密、充分。
目前,综合信息网站对网络空间新闻信息的传播已不再有多大用处,但正在引发新闻作品版权争议,与新闻在数字广告吸引上的竞争。
社交媒体有压制、吸引新闻数字广告收入来源的风险。
因此,根据提交的新法案补充了杂志的概念,以明确区分报纸、杂志,防止杂志“报纸化”。
杂志是根据许可证规定的宗旨、目的,刊登具有专业性、专业交流、业务指导性质的新闻稿件的新闻产品;仅更新主管机构活动的新闻、事件,包括印刷杂志和电子杂志。
规定综合信息网站不是具有新闻性质的信息产品(具有新闻性质的信息产品仅包括新闻简报、特刊)。
草案还补充了与综合信息网站、社交媒体活动相关的两项被严格禁止的行为;对外信息活动。
具体来说,提供社交媒体服务、综合信息网站的组织、企业自行制作并刊登、发布新闻稿件如新闻机构。
影响越南地位、声誉、形象的负面信息;损害越南与各国、合作伙伴的外交关系、国际合作。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