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规定在公务员法修订草案中提到,内容是基于职位的工作结果和产品来评估公务员;满足工作要求和公务道德的程度,通过数量、质量和产品进度来衡量(关键绩效指标 – KPI)。
目前,街道级公务员的工作主要包括三组:直接工作、间接工作和突发事件组。
直接工作是公务员主动解决的专业工作,如处理文件、为公民办理行政手续。
间接工作是公务员与其他不同部门和领域协调的工作。
对于这两组工作,公务员可以主动执行,相对容易建立机制和标准来通过KPI评估。
然而,街道是最接近人民的地方,突发事件非常多。有些工作1-2天就能解决,但有些工作一个月都解决不了。例如,动员人民解放土地 – 补偿清理。
有时遇到同意移交土地的居民家庭,就不必多次往返说服。但在要求过高的情况下,很难要求公务员按照KPI完成。
很多琐碎的工作需要多方完成,尤其是来自公民的。许多工作如解决人民的建议或定性行政手续,无法量化或数字化,因此很难转换为KPI。
KPI评估为公务员创造了积极的动力,但在基层,建立KPI标准必须非常仔细研究。将量化转换为KPI有时会成为压力,给公务员带来困难。
公务员忙于追求KPI会导致一些工作质量无法保证。公务员围绕KPI转,专注于达到KPI,缺乏创造力和创新。更不用说如何公平转换KPI,因为有些部门工作量大,有些部门工作量少。
而且,工作质量和效率非常重要,需要正确评估,尤其是接待公民的部门。这需要通过公民对公共行政质量的满意度来衡量。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