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昏德县美林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新表示,该单位正在与坚江省森林管理委员会紧急要求Đ.H.Đ.(67岁,居住于胡志明市戈乌区第6坊)拆除其在沿海防护林地非法建造的棚屋。
此前,美林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已于2024年12月23日签署了第331号决定,对Đ.H.Đ.处以40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因其“将防护林地(467.9平方米)转为非农业用地”的行为。后果修复期限为决定发布之日起60天。
然而,至今已超过决定规定的3个月修复期限,但Đ.仍未拆除恢复原状,反而有迹象建造更多棚屋,组织餐饮服务游客。
据《青年在线》观察,沿海美食馆位于连接昏德县美林乡的3/2延长路旁,有超过15个棚屋(小屋)为游客提供餐饮服务。
为了建造这些沿海小屋,店主砍伐了许多沿海的防护林树木(这些树木是防浪的),在高处建造了许多棚屋以迎海风服务游客。
最近,坚江省森林管理委员会要求美林乡督促Đ.H.Đ.修复违规后果。美林乡人民委员会已与Đ.进行了工作。
然而,Đ.表示他已在该餐馆投入了大量资金,如果拆除修复,他的家庭将遭受损失。他希望延长修复期限,承诺如果即将获批规划政策,将按规定完成文件和手续。
美林乡人民委员会建议坚江省森林管理委员会向坚江省农业与环境厅提出建议,指导Đ.按规定完成文件和手续,补充总体规划,以便Đ.合法经营。
之后,Đ.H.Đ.已提交申请,要求延长6个月以转换用途,调整476.9平方米防护林地(因擅自转为非农业用地已被罚款400万越南盾)建设餐饮馆。
由于项目仍未完成,根据处罚决定的后果修复已逾期。
“我恳请坚江省森林管理委员会、昏德县林业站和美林乡人民委员会延长6个月(2月23日至8月23日)以修复后果。我承诺在此期间完成文件,否则将依法承担责任”,申请内容称。
当被问及是否应允许店主申请延长6个月以“合法转换规划以维持餐馆”时,坚江省森林管理委员会主任阮明智明确表示:“这是防护林地,不能转换用途或调整规划。Đ.已被行政处罚,必须修复。如果他们继续建造,单位将与美林乡继续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