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理陈红河在5月19日上午与各部委和地方关于农业和环境领域分级的会议上如是说。他强调了在将权力从中央下放到地方时确定原则和标准的重要性。“如果分权不同步于法律、人力和财务,将会导致实施中的风险,影响管理效率。”他说。
据副总理说,与法律、战略、国家总体规划、安全-国防相关的任务需要保持在中央级别。具有专业技术性质的行政规定,如标准、定额、规范,可以下放给部长和部门负责人。具体执行性的事务,没有跨部门因素的,应该按照“哪一级更接近人民、更贴近实际并具备能力,哪一级就做”的原则交给省级。
即使在地方内部,副总理也要求明确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主席之间的权限。具体来说,人民议会专注于长期战略方向;人民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主席负责组织实施。
副总理要求农业和环境部明确规定分权后的检查和监督机制。“只对那些已有充分法律依据、支持工具和具体实施条件的任务进行分级、分权。对未充分评估的内容,不要急于修改法律或纳入法令。”他说。
农业和环境部部长杜德维表示,将有一个关于土地领域分级的单独法令,这是工作量最大且具有高度特殊性的领域。其中,该部提议将65/66的权限从县级下放到乡级,除了一些涉及跨乡区域的内容,如大湖水面土地的分配则转交给省级。
内务部副部长张海龙表示,在取消县级后,许多任务根据性质下放到乡级或上升到省级。对于属于政府、总理、部长在专门法律中的权限的任务,如果条件允许,将下放给地方。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