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就特别消费税法(修订)草案的采纳、解释和修改提出了意见。
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主任潘文买在报告中提出,有代表建议规定功率超过24,000 BTU至90,000 BTU的空调才征税。
采纳代表意见,常务委员会同意起草机构的提议,规定功率超过24,000 BTU至90,000 BTU的空调属于征税对象。
因此,功率24,000 BTU及以下的空调和功率超过90,000 BTU的空调将不征税。
关于汽油的特别消费税,审查机构同意长期来看,需要研究同步修改特别消费税和环境保护税的方案。
这样可以对这一商品合理征税,符合国际惯例。
在当前阶段,当我们正在实施同步措施以有效履行越南政府在COP26会议上的承诺时,除了征收环境保护税外,对汽油征收特别消费税在当前阶段仍然是必要的。因此,审查机构请求保持草案不变。
国会副主席武洪成随后表示,对空调征税的目的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这是导致地球变暖和全球气候变化的原因。
然而,这是必需品,应该取消对这一商品的所有特别消费税。因为现在气候变化,如果没有空调,生产和商业活动就无法进行,人们也无法工作和生活。
他表示,已经有代表提议只对空调中使用的技术征税。如果技术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低,征税就低;如果温室气体排放量高,征税就高...
法律与司法委员会主任黄清松表示,规定功率超过24,000 BTU至90,000 BTU的空调属于征税对象,已经解决了大多数空调用户的愿望。因为目前普遍使用的空调功率在24,000 BTU及以下。
他同意应该研究取消对空调的特别消费税的意见。其中,可以转向对造成环境污染的技术和设备征收环境保护税。
财政部副部长高英俊随后解释说,功率低于90,000 BTU的空调使用广泛,电力消耗大,是导致地球变暖的因素之一。许多国家申请许可几年才能安装空调。
他表示,采纳上次会议的意见,起草机构已经调整了征税范围,从功率18,000 - 90,000 BTU的类型。然而,还有许多意见,特别是建议进一步审查功率24,000 BTU及以下的组别。
根据审查机构的意见,起草机构已经提出了新的采纳方案,即功率24,000 BTU及以下的空调将不调整,即不征税。
关于具体数据,高英俊表示,根据当前方案,总税收为2,800亿越南盾。如果对18,000 - 24,000 BTU的组别进一步免税,每年将减少840亿越南盾。
然而,他认为这一数字将随着市场根据税收政策的调整而变化。
如果18,000 - 24,000 BTU的空调免税,有需求安装35,000或40,000 BTU空调的消费者可能会转向安装两台较小的空调以避税。因此,对预算的影响可能比当前数字更大。
潘文买提出意见:尽管汽油、空调是必需品,但仍应鼓励节约使用,“越少越好”。
他表示,即使是使用最现代技术的空调也会排放。因此,建议认真考虑转向对这些商品征收环境税的方案。
他说,正确、充分和透明地计算环境税将有助于增加说服力和社会共识。
他指出,长期来看,需要仔细研究特别消费税法与环境保护税法之间的关系,以便设计出更合适、更有效的调节政策。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