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单独住宅的建设许可证(现属于县级权限)由管理机构根据1/2,000的分区规划和建筑管理规定颁发。
与《青年在线》交流时,资源与环境经济研究所所长范越顺博士表示,胡志明市目前有2021年第56号决定,颁布了胡志明市的建筑管理规定。
在附录18中,具体规定了地块面积和尺寸、建筑密度、楼层数和建筑高度、土地使用系数、建筑后退距离等。
根据地块所在小巷的道路宽度,将具体规定使用系数、密度、楼层数、高度等建设标准。
房屋前的道路宽度分为25米及以上、16米至25米以下、6米至16米以下、3.5米至6米以下、3.5米以下几个等级。
"根据这些道路宽度等级,附录18分出了多个标准体量框架模板以供颁发许可证。胡志明市的相关部门可以参考这些模板,完善成标准模板,供居民申请建设。"范博士建议。
对此表示赞同,AGL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阮海龙先生认为,可以根据1/2,000比例的功能分区规划。
据此,已经规划为住宅功能的街区,有最大高度、明确道路和小巷宽度的,可以建设住宅体量框架模板,供居民依据申请建设。
"居民只需按照相应模板建设正确的体量和楼层数。至于房屋内部的建筑项目,居民可以自由安排。
因此,当居民有建设需求时,根据规划和小巷宽度,设计图纸咨询单位和施工单位已经知道允许建设的建筑面积、楼层数和建筑高度,以确保建设正确。
同时,在后检查和竣工验收时,相关部门也只需检查体量、最大高度、阳台伸出距离、后退距离等是否保证,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龙先生解释道。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