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在线》提出了关于工商部最近向政府提交的报告的问题,该报告建议解决与可再生能源项目相关的难题。
根据该报告,工商部认为责任和解决权限属于越南电力集团(EVN),但至今处理进展非常缓慢;而EVN则认为解决这些问题超出了其权限,因此请求部门和政府的意见。
“作为曾建议政府批准可再生能源项目优惠价格框架的机构,工商部有部分责任处理和解决这些难题。那么,如果即将提出的解决方案和建议仍未得到解决,工商部将如何处理和解决?”记者提问。
回答时,Bùi Quốc Hùng先生重申了观点,即解决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困难应在相关机构、级别、部门和地方的权限基础上进行,相关机构有责任解决。
对于工商部,Hùng先生表示已主动实施多项解决方案,以解决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困难和障碍。例如,工商部已发布决定,批准规划实施计划,解决正在商业运营的太阳能项目的法律障碍。
一些风电项目已被工商部更新,并向政府总理报告,在《电力规划VIII》的调整中解决。关于COD机制和FIT价格的难题,Hùng先生重申,根据电力购销协议的规定,这是越南电力集团(EVN)的责任。
“关于太阳能和风能项目商业运营COD和享受FIT价格的难题,属于EVN的解决权限。工商部已多次督促EVN寻找确定享受FIT价格的最佳解决方案。
然而,目前EVN尚未报告具体结果” - Hùng先生表示。
根据政府第233号决议的解决原则,关于解决困难和障碍的项目,属于哪个机构、级别、部门和地方的权限,该机构、级别、部门和地方必须解决。工商部被指派汇总、督促相关部门、级别和地方根据权限解决困难和障碍,向政府报告。
因此,电力局局长表示,工商部也已多次向政府领导和751指导委员会报告,关于解决EVN权限内的FIT价格难题,同时要求和督促EVN根据第233号决议的精神迅速解决。
根据第1027号结论,政府监察署结论“关于承认COD和按固定价格购买太阳能和风能电站电力的缺点和违规行为的责任,属于项目投资者、电力购销公司和EVN”。
因此,EVN是有权限和责任解决COD难题以确定享受FIT价格的机构,有责任与投资者合作,提出决定和统一享受可再生能源项目FIT价格的方案。
Bùi Quốc Hùng先生补充说,工商部已向政府领导和751指导委员会建议,考虑根据EVN的报告和与企业、协会、投资者交流会议的结果,指导可能发生的纠纷和诉讼。
因此,工商部警告,关于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国际纠纷和诉讼风险是完全可能广泛和长期发生的。
因此,工商部已建议政府指派司法部主持,与EVN和相关机构合作研究评估,尽快向政府报告此问题。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