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社交媒体上传播了一段视频,记录了一名男子驾驶白色五座汽车在45号国道上,朝向绍化镇行驶。当到达绍化桥时,此人停车,打开后备箱取出一些物品和塑料袋扔入朱河。这种行为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了愤怒,因此职能部门已经介入核实。
6月5日上午,第一交警队队长宋成文(清化省公安交警处)表示,在与公安部门工作时,刘先生承认自己是视频中的司机兼车主,但他认为“停下来是为了放生而不是扔垃圾”。
这名司机随后被罚款总计1350万越南盾,涉及两项违规:在桥上停车(罚款250万越南盾)和驾驶无检验证书的车辆(罚款1100万越南盾);被扣除驾驶执照上的两点,并暂扣车辆7天。
公安部门表示,目前没有足够的依据处理向河流扔垃圾的行为,因此职能部门只是提醒并要求刘先生吸取教训。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