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部正在就关于公务员培训、培养的草案征求意见。根据草案,乡镇级公务员必须具备大学及以上学历。
博士范迪(第三区域政治学院)向《青年在线》投稿,就这一问题提供了更多视角。
学历标准化:必然趋势但不是全部
干部学历标准化是必要的,对提高机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如果只关注文凭而不考虑实际能力,将会导致令人担忧的后果。
不可否认,在新背景下,特别是行政单位合并过程后,乡镇级干部的管理规模和工作要求越来越高。
当权力和责任增加时,必然要求执行者具备相应的能力。大学文凭被视为确保干部具备法律、国家管理、公共行政等基础知识的“最低”条件。
然而,提高学历标准只是形成高质量干部队伍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在学历标准化被视为提高干部队伍质量的一步的同时,实践中仍存在不少困惑,尤其是在偏远、困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审查、标准化干部学历不是一项临时、突发的工作,而必须经常、持续地进行。
文凭——无论是大学、硕士还是博士——如果不伴随实际能力,仍然只是形式。实际上,不少干部学历高但管理能力弱,与民众互动不佳,缺乏批判性思维或对社区中出现的问题不够敏感。
不能将优秀干部等同于有文凭的干部。如果仅以文凭为唯一衡量标准,无形中会排除那些勤奋、有实际才能但没有条件正规大学学习的干部;同时“保留”那些仅“形式上”满足但实际能力薄弱的人。
有意见认为应规定正规大学文凭而非在职或远程教育文凭,因为对培训质量存在疑虑。如果放在某些时期非正规教育培训质量放松的背景下,这一观点并不错。
然而,需要认识到培训形式本身并无过错。问题在于管理、检查、监督和实施培训规定的过程中。
如果严格按培训形式规定,容易导致歧视,使许多偏远地区的干部灰心——这些人没有条件正规学习,但在完成适合的培训计划后仍能有效工作。
不要让文凭真实但能力虚假
为了使乡镇级干部、公务员学历标准化真正成为提高队伍质量的动力,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政策。
将学历标准化与全面、科学和定期的实际能力评估相结合。能力评估不能仅停留在报告形式、考试成绩或个人档案上,而必须反映工作中的实际效果、民众信任程度以及在实际环境中的组织、管理能力。
需要建立一套可量化、可测量和可比较的标准,并每年或每2-3年定期组织评估,确保客观和公正。
鼓励干部学习提高学历,但必须与提高培训质量同步。
扩大学习机会很重要,但如果培训质量不受控制,将导致“文凭真实但能力虚假”的后果。
因此,需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检查和质量认证;同时透明化学习、考试、毕业和文凭认证过程,以防止买卖文凭或追求形式的现象。
继续改革招聘、使用和淘汰干部工作,朝着实质、公平和透明的方向发展。除了文凭,还需要设计多维评估系统,包括上级、同事和民众的参与——这些人是直接享受干部服务质量的人。
只有当评估基于多个可靠信息来源时,才能正确发现真正有能力和道德的人留下来。
建立实质性的学习支持机制,为未达标准的干部提供合理时间内提高学历的机会。
各地——特别是偏远地区——应在制定适合具体条件的标准化路径上分权。同时可以设计与实际公务相结合的边工作边学习模式,使干部不会“形式上离开工作岗位去上学”。
要求乡镇级干部、公务员标准化是国家在革新和深入融入背景下的正确、必要主张。
然而,文凭不能成为决定干部能力的唯一凭证。干部队伍不仅要达标,还要实质和值得人民的信任。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