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在'不了解产品'时不得进行广告宣传

woo
By woo
7 Min Read

6月16日上午,大多数代表赞成,国会通过了《广告法》若干条款的修订和补充法案,其中新增了许多规定,以加强对名人、社交媒体影响者参与广告时的责任。

根据新法律,广告产品的传播者——包括名人、专家、拥有大量粉丝的社交媒体账号持有者——必须核实广告雇主的可靠性,并检查与产品、商品、服务相关的文件。如果尚未使用或不了解产品、商品、服务,则不得介绍、广告该产品。此外,他们还必须明确告知正在进行的广告活动,在发布内容之前和期间。

广告产品的传播者有权获得关于产品、服务、广告雇主组织或个人的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以及广告条件的相关文件。同时,他们有责任遵守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规定,并对自己推广的信息负责。

进行广告的个人和组织有义务申报并缴纳由此活动产生的收入的税款。当被国家有权机关要求时,他们必须提供与广告内容相关的完整文件。

法律还要求在广告产品中使用越南语时,必须确保语言清晰、易懂,准确传达内容。

名人在'不了解产品'时不得进行广告宣传

文化社会委员会主席阮德荣表示,目前实际情况是,一些名人、影响者参与虚假广告,宣传假冒伪劣商品,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健康。因此,法案增加了具体义务,以提高广告活动链中的个人责任,特别是对内容传播者。

对于网络空间的广告,法律要求社交媒体平台必须为用户提供功能,以区分广告内容与普通内容。用户在进行广告时,也必须在赞助内容和个人内容之间明确标识。

在线广告活动必须遵守关于广告、网络安全、个人数据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儿童权益的规定。广告者还必须对由此服务产生的收入进行税务登记、申报和缴税。

法律还规定,不得在违反法律的内容中、旁边或附近放置广告产品;不得在违反法律的数字平台、社交媒体、在线应用程序上进行广告。

法律还新增了许多被禁止的广告行为,其中包括违反历史传统、文化、社会道德的广告;没有合法文件证明比较内容的与其他组织、个人的产品、商品、服务进行比较的广告。

违反广告法的组织和个人将根据规定受到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造成损害,违规者有责任赔偿。在机关或有权限的个人作出错误决定导致损害的情况下,也必须依法赔偿。

《广告法》若干条款的修订和补充法案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VNExpress)

Share This Article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