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青年在线》提问,读者Châu表示:“我听说即将可以通过手写纸买卖房地产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和其他与土地相关的财产证书(红皮书)。有这样的规定吗?”。
Ngô Gia Hoàng硕士(胡志明市法律大学商法系)表示:许多居民通过手写纸进行房地产交易——即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房屋买卖的形式,双方自行签订合同,未经公证、认证,也未按规定进行变动登记,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颁发红皮书。
在哪些情况下通过手写纸买卖房地产仍然可以获得红皮书?
目前,2024年土地法和第101/2024号法令关于土地基本调查;登记、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土地相关的财产所有权和土地信息系统(第101/2024号法令)规定了一些情况下,通过手写纸买卖房地产如果满足法律规定条件,可以获得红皮书。
具体来说:
- 第一,根据2024年土地法第137条第1款d点,家庭、个人稳定使用土地且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文件、房屋买卖文件与居住用地相关,在1993年10月15日之前签订的,可以获得红皮书,并且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费。
这些文件不需要公证、认证,但必须由公社人民委员会确认在1993年10月15日之前已经使用土地。
- 第二,根据2024年土地法第137条第5款,如果土地使用者有本条第1、2、3、4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文件(以前时期颁发的文件、临时证书、根据以前土地政策的有效文件...),但这些文件以他人名义,仍然可以获得红皮书,如果:
+ 有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文件,双方签字。
+ 在2024年8月1日之前尚未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 土地无争议。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者获得红皮书时必须履行财务义务。
因此,2024年土地法第137条规定的这些情况是通过手写纸买卖房地产,交易发生在1993年10月15日(1993年土地法生效之日)之前的情况。
未完成过户手续颁发红皮书的程序
此外,第101/2024号法令第42条还指导了为接受土地使用权转让但尚未完成转让(过户)手续的人颁发红皮书的程序。
具体来说:
- 第一种情况 - 土地尚未颁发红皮书:土地使用者有关于接受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文件(手写纸),双方签字,无争议;满足转让时间条件:
+ 在2014年7月1日之前:如果土地没有根据2024年土地法第137条的文件。
+ 在2024年8月1日之前:如果土地有根据第137条的文件。土地使用者进行土地登记,首次颁发证书,而不必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接收档案的机构不得要求买方提交按规定(公证、认证)的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文件。
- 第二种情况是使用土地因在2024年8月1日之前接受土地使用权转让而已有红皮书(以旧名义),土地使用者将根据不同具体情况提交不同组成部分的档案:
+ 如果有按规定签订的合同或土地使用权转让文件(公证合同)但卖方未将红皮书交给买方:提交“土地、与土地相关的财产变动登记申请书”(第101/2024/NĐ-CP号法令附带的11/ĐK表格)和已签订的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文件。
+ 如果没有按规定签订的合同、文件(只有手写纸、手写收据):提交“土地、与土地相关的财产变动登记申请书”,已颁发的红皮书原件,有双方充分签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文件。
接收档案后,土地登记办公室将按规定进行通知和公示程序。
自通知之日起30天后,如果没有争议解决申请,将向买方颁发红皮书。
如果有争议解决申请,土地登记办公室将指导各方按规定向有争议解决权限的国家机构提交申请。
通过手写纸购买房屋、土地的人取决于多种因素,如:签订手写纸合同的时间、土地稳定使用、土地是否有文件、是否有争议...将获得红皮书并遵守2024年土地法第137条和第101/2024号法令第42条规定的程序、手续。
对于从2024年8月1日(2024年土地法生效之日)起购买房屋、土地的情况,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公证、认证并按规定进行土地变动登记(法律允许根据要求公证、认证的情况除外)。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