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440名出席代表中有426名赞成,国会通过了《铁路法》(修订版)。
优先预算用于铁路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法律提出了多项国家关于铁路发展的优惠和支持政策。
据此,优先预算用于投资、升级、维护和保护铁路基础设施;发展铁路工业和培训人力资源;确认铁路在交通运输中的主导作用,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和安全。
动员地方资源参与赔偿、支持重新安置,投资建设国家铁路基础设施在铁路项目经过的地方范围内的部分项目。
参与铁路建设的企业享受土地使用费优惠,获得贷款担保
特别是,新法律规定,参与铁路业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可以享受优惠和支持,如免除或减少铁路用地的土地使用费、租金。
企业还可以获得国家信贷投资贷款或获得政府关于贷款的担保,用于投资发展国家铁路基础设施、地方铁路;购买铁路交通工具、机械设备用于铁路基础设施维护;发展铁路工业。
国家支持部分国家预算资金和优惠信贷资金,支持在经济社会条件困难的地区参与铁路业务活动的组织;对城市铁路公共客运活动进行补贴。
同时,优先购买、使用国内商品、服务或必须从国内生产商或服务供应商处购买、使用商品、服务,铁路建设项目和购买、新建铁路机车、车厢项目除外。
参与投资、发展铁路工业、经营铁路基础设施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鼓励、支持、创造条件并保护国内外组织和个人在投资、经营铁路基础设施和铁路运输业务中的合法权益;铁路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连接;发展铁路工业,研究、应用科学技术,技术转让,数字化转型以及培训、发展人力资源。
在选择铁路项目投资者时被指定为承包商
关于选择铁路承包商的规定,新法律规定,有权决定铁路项目投资的人可以选择采用限制性招标、指定承包商的形式之一,在选择投资者、提供商品、咨询服务、非咨询服务、施工承包商、执行EPC、EC、EP、交钥匙合同的承包商时。
执行程序按照招标法、相关法律的其他规定以及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作为成员的国际条约的规定进行。
投资者有权决定为铁路项目使用外国承包商进行咨询和前期活动。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