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通过修订化学品法:严格控制化学品买卖的规定

越南中文社

国会通过修订化学品法:严格控制化学品买卖的规定

6月14日上午,有442/445名出席代表赞成,国会通过了修订的《化学品法》。

严格管理与化学品相关的活动

此前,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主任黎光辉已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了法律草案的报告、解释、接受和修改。

有意见建议补充追溯来源、通过电子发票和产品痕迹管理生产、运输的措施。

国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法律已有一些规定来追溯化学品的来源,具体:

使用需要特别控制的化学品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在首次使用或更改使用目的之前,在化学品专业数据库上公布化学品类型和使用目的。

上述规定已确保严格管理化学品活动,并可以追溯化学品的来源。

关于化学品国家管理的责任,有意见建议更明确规定工商部在化学品国家管理中的责任;将所有分配给部门和省级人民委员会的内容交由政府规定。

补充团体在发现、协调处理化学品安全违规行为、各级、部门在处理化学品危险、紧急情况时的活动规程中的责任;审查规定并交由政府分级。

关于这一内容,黎光辉表示,按照立法工作革新的主张,法律草案已取消关于化学品国家管理责任的规定。

规定政府的责任,分配牵头机构协助政府执行化学品国家管理。

同时,化学品国家管理内容的详细规定,各部、同级机构和各级人民委员会在化学品国家管理中的责任,按照《政府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执行。

详细列举被禁止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与现行法律相比,国会通过的新法律补充了更多被禁止的行为。现行法律规定4种被禁止的行为,但新法律规定了7种行为,并补充了许多更明确、具体的规定。

具体来说,根据通过的新法律,禁止侵占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购买、销售、交换、赠送、寄送、借用、出租、抵押化学品。

侵占、购买、销售、交换、赠送、借用、出租、抵押、伪造、修改、涂抹化学品许可证、证书、资格证书。

不提供或故意不充分、不及时、错误提供关于化学品危险特性的信息;含有危险化学品的产品、商品;危险化学品的丢失、泄漏;化学品事故。

使用来源不明的化学品,不得用于生产、经营和保存食品、药品、制药原料、化妆品、饲料、水产饲料、兽药、农药、肥料、日用化学品产品。

生产、进口含有危险化学品的产品、商品,不遵守本法规定,严重影响人类、基础设施、财产、环境。

利用职务、职权、职业实施违反化学品管理法律的行为。

生产、经营、使用化学品严重影响人类、基础设施、财产、环境;侵犯国家安全、化学品安全、社会秩序、安全;机关、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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