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国防部长潘文江大将就国防领域11部法律修正草案中的一些内容进行了说明。其中,《兵役法》提出了多项调整内容,以适应两级地方政府模式。
据大将介绍,军队将解散县级军事指挥部,取而代之的是区域防御指挥部——这些不是行政单位,而是属于省级军事指挥部的军事单位。县级军事指挥部的任务将转移到乡级和省级。
目前全国有63个省级军事指挥部(除河内和胡志明市有特殊性质外),每个地方都有一个预备役团负责军事和国防任务。新的区域防御指挥部将基本承担这些职能。
“我们确定34个新省市有145个区域防御指挥部,有些省只有3个,但也有省多达6个,这取决于面积、任务要求、人口和其他军事和国防因素”,国防部长说。
每个区域防御指挥部可以在特定阶段派遣5-7名军官支持乡级。合并后的3,321个乡/145个防御区域,每个区域防御指挥部大约有40个乡,有些区域有50个乡。国防部一致主张“寓兵于农”和“兵贵精不贵多”,以完成党、国家和人民赋予的任务。
据部长介绍,国防部将建设一支精锐、轻便的力量,乡队长、副乡队长和助理将接受军事大学培训。政治局已同意允许尚未具备高级政治理论的乡级军事指挥官参加乡党委和乡党委常委会,并将接受补充培训。
对于重点地区,国防部将组织海上常备民兵力量,具备作战能力,参与主权保护和长期海上活动。
为了同步实施11部法律修正案中的内容,国防部正在起草和调整数十项法令和通知,发送到各军区、军团、军种和地方。目标是从7月1日起,当政府机构转为两级时,军事系统也能顺利运行。
此前,代表范文和(同塔省法学家协会副主席)建议将正规军官派往乡级担任军事指挥官和副指挥官,而不是让县级军官(约20人/单位)全部转移到省级。范文和认为这是合适的,因为乡级公安力量现在已经正规化,每个乡有30-60人。
代表石福平(茶荣省代表团副团长)也同意需要将权限从县级人民委员会主席调整到省级当取消县级时,但担心将太多权限集中到省级会使机构超负荷,降低灵活性。他提议应该有一个相当于县级的中间组织,隶属于省级军事指挥部,以接收和处理文件,同时明确乡级在参谋和跟踪执行中的角色,但不赋予最终决策权。
该法律草案预计将于6月27日由国会通过。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