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工人可享受12个月平均工资的60%

越南中文社

6月16日上午,国会通过了修订后的《就业法》,其中保留了现行关于失业补助标准的规定。最高补助不超过失业保险费最后缴纳时地区最低工资的5倍。

享受补助的时间根据缴纳保险费的时间计算:缴纳12-36个月可享受3个月补助;之后,每多缴纳12个月,可增加一个月享受时间,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在享受失业补助期间,工人可享受医疗保险;这部分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一些代表建议将补助标准提高到65-70%或延长享受时间。然而,国会常务委员会认为60%的标准符合国际惯例,确保了缴纳-享受的原则和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能力。失业保险是一种短期保险,旨在帮助工人在寻找新工作期间减轻困难,不具有长期供养的性质。

根据法律,工人每月最多缴纳工资的1%到失业保险基金;雇主和国家也各自最多缴纳1%。

失业工人可享受12个月平均工资的60%

不扩大公务员的失业保险缴纳范围

根据新法律,参加失业保险的范围包括签订确定或不确定期限合同、从一个月以上、有报酬、受管理的工人。即使是兼职工作者,如果收入等于或高于最低缴纳标准,也属于此范围。

一些职位如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合作社和合作社联合会的监事等领取工资的也必须参加。相反,正在享受退休金、社会保险补助、家庭帮工、试用期等对象不属于参加范围。

雇主有责任缴纳失业保险,包括国内外组织、企业、公立单位、合作社、经营户、个人雇主。

一些代表建议将公务员纳入失业保险参加范围。然而,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公务员具有高度稳定性,如果被精简编制,将被调动或享受其他制度。因此,扩大参加范围需要全面评估影响,本次法律未纳入。

一些意见提出不强制教育工作者参加失业保险,或如果他们退休时从未享受过补助,应有特殊政策。然而,国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在公立事业单位改革的背景下,这一群体仍有失业风险。参加失业保险有助于确保各劳动群体之间的公平,并在转换工作时提供临时财务来源。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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