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广治省监察局表示,已就向化县Ba Tầng乡办公大楼工程及向化县旅游景点连接道路项目第16标包的招标、建设法律执行情况发布了第47号监察结论。
第16标包:向化县旅游景点连接道路项目的1、3、4、5线路施工建设。
标包价格为96.9亿越南盾,由Đức Nhân有限责任公司和Lộc Phú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以96.8亿越南盾中标。投资方为向化县土地基金投资建设和发展项目管理委员会(现为向化县土地基金和工业区项目管理委员会,简称管理委员会)。
Ba Tầng乡办公大楼总投资为113亿越南盾,Lộc Phú有限责任公司以87.9亿越南盾中标。工程于2024年6月28日交付使用。
对于第16标包,广治省监察局结论指出,管理委员会主任(2022年期间)在安排Nguyễn Khánh Quân先生作为评标专家组组长为其岳父公司评标时,检查不足,责任缺失。
Nguyễn Khánh Quân先生——原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评标专家组组长——已为两家承包商联合体评标。其中,Lộc Ph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Quân先生的岳父。此行为违反了2013年《招标法》第89条。
对于Ba Tầng乡办公大楼,在招标和选择承包商过程中,Lộc Phú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类似合同为私人合同。专家组在未要求投标方补充国家机关确认文件方面存在疏忽。
特别是,承包商提供的合同为虚假文件,违反了2013年《招标法》第89条。
专家组在未检查、核实、对照文件资料方面责任缺失,导致未能发现承包商申报的异常迹象并让承包商中标。
鉴于上述违规行为,监察局建议广治省人民委员会指导向化县人民委员会整顿招标工作。
同时,省人民委员会指示财政部跟踪招标活动,特别是那些有较多建议、反映负面、参与承包商少、节约率低或一个承包商中标多个标包的项目。
财政部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对Lộc Phú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招标法律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禁止其参与招标。
对于向化县人民委员会,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相关组织和个人,并克服存在的不足和缺陷。
明确责任,严肃处理管理委员会主任及相关个人因责任缺失导致上述两个标包的招标违规。
明确责任,严肃处理Nguyễn Khánh Quân先生——原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评标专家组组长——因参与为其岳父公司评标导致不公平、不透明。
在经济方面,要求向化县人民委员会指导相关机构和单位收回总计6960万越南盾。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