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坚江省委办公室消息称,坚江省委常务副书记林明成已签署第2345号通知,关于“安江省行政单位调整后对干部、公务员、职员和劳动者的支持制度”的坚江省委常委会结论。
据此,在6月17日的会议上,坚江省委常委会审议了省人民委员会党委关于第1工作组第124号计划任务执行结果的第59号报告;省委常委会作出如下结论:
“统一对坚江省和安江省合并后的干部、公务员、职员和劳动者的出行费用、生活费和住宿费的最高支持标准为每人每月550万越南盾。实施时间为合并后的2年”,文件指出。
坚江省委常委会指示省人民委员会党委制定关于行政单位调整后对干部、公务员、职员和劳动者的支持制度的决议,提交有权机关决定。
此前,坚江省内务厅征求了安江省和坚江省政府关于行政单位调整后对干部、公务员、职员和劳动者的支持制度的意见。 安江省干部在新省行政中心工作(无公务住房、车辆)的,每人每月支持650万越南盾(汽油费250万越南盾,餐费150万越南盾,租房费250万越南盾)。
调整后,坚江省干部在乡级单位工作的(无公务住房、车辆),每人每月支持500万越南盾(包括汽油、餐费、住宿)。有公务住房、车辆的,每人每月支持餐费100-150万越南盾,与工资一起发放。
据了解,安江省合并后共有102个新的乡级行政单位(85个乡,14个坊,3个特区:富国、坚海和土珠),比调整前减少了196个乡级行政单位(达到65.77%)。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