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罚款严厉,但仍有人违反

mika
By m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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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罚款严厉,但仍有人违反

需要从相关方面来看待这个问题: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市民意识以及威慑性的罚款。

"城市承载能力过载"可以说是交通拥堵和事故的原因。这始于人口和交通工具增长速度远超城市基础设施发展。

如胡志明市,从1975年的200万人增加到2024年的1000多万人,随之而来的是各类交通工具的增加,包括:700万辆摩托车和近100万辆汽车。

要解决交通问题,必须将城市自然面积的20-30%用于动态和静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然而,在胡志明市,由于内城土地资源非常有限,至今只有约10%的自然面积用于交通。这些数据证明了交通密度过高,导致拥堵。就像自然规律一样,当水流大而河床狭窄时,不可避免地会淤积和溢出。

那么,有什么方法可以改变导致城市承载能力过载和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失衡的数据呢?首先是关于人口,由于合并和劳动力需求,人口不仅无法减少,还有增加的趋势。其次是增加交通面积比例,这只能在外围和新合并的地区实现。

特别是内城区由于土地资源不足,无法显著增加。接下来是禁止或限制摩托车,目前由于摩托车的便利性远高于公共交通工具,这一措施的实施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摩托车被比喻为劳动者的"延伸腿",是谋生的工具。

因此,旨在改变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失衡指标的解决方案目前实施性都不高。

是否应该增加罚款金额?有人认为旧的罚款金额不足以"威慑",根据第168号法令,对于劳动人民和中等收入者来说,这是可以"打断腿"的"棍子",而不仅仅是"刮伤皮肤"的旧罚款。然而,仍然有违规行为,仍然有摩托车爬上路缘、逆行、违规停车...

从具体现象来看是这样,但这并不意味着"市民缺乏意识",因为违规者并不代表大多数市民的普遍意识。

另一方面,实际上,任何地方的社会都不可能所有市民都有高度的意识,只能通过足够威慑的罚款来尽可能减少意识差的人数。

那么,罚款金额多少才足够威慑?如上所述,新的罚款金额已经足够对低收入劳动者和学生产生威慑。罚款是为了威慑违规者,但更高的目的是确保交通安全和为全民建设文明、现代的交通文化。

因此,除了罚款措施外,还需要有支持措施来逐步提高市民的交通意识。

实际上,在违规者中,并非所有人都是故意和缺乏法律意识的,还有一些是偶然原因或超出控制能力。因此,宣传"依法生活和工作"的意识必须是政府的常规工作。

城市交通的难题不仅存在于胡志明市,几乎世界上的所有超级城市都遇到了,但还没有哪个地方能够快速和彻底解决。因此,逐步改善城市生活的各个方面必须是常规解决方案,以逐步减少交通的负面影响。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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