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调整芝陵球场土地使用期限从‘长期’改为50年以便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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岘港调整芝陵球场土地使用期限从‘长期’改为50年以便拍卖

岘港市人民委员会最近报告称,根据153号提案,将在完成土地清理后组织整体拍卖,目的是将芝陵体育场用于“商业经营”。

岘港市已批准调整至2030年的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规划,展望至2045年,并批准调整汉江东岸分区规划及和春体育综合体建设分区规划。

关于确定土地使用目的及调整芝陵高层商业服务综合体项目已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土地使用期限的内容,岘港市已委托民事执行局征求抵押银行及天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农业与环境厅提出的土地使用期限调整建议的意见。

据岘港市人民委员会,目前各单位正在配合收回土地使用权证书,之后将土地使用期限调整为50年,作为根据“商业经营”目的组织整体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基础。

芝陵体育场面积超过55,000平方米,位于黎笋-芝陵-雄王-吴家自四条街道。至今,岘港市已完成土地清理并组织实施芝陵体育场地上建筑工程的清算。

芝陵体育场目前是范公名案件中的执行资产。

这里是过去广南-岘港省体育的“热点”。到2010年,这个体育场被卖给了天清集团。

2011年,根据天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岘港市批准了边界图,以改变企业的土地使用目的。

当时,市政府颁发了体育场的10份土地使用权证书。这些证书由天清集团和范公名在银行抵押贷款。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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