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机构已发布调查结论,关于在岘港高级法院和一些省市发生的贿赂、贿赂中介和受贿案件。
调查机构建议起诉岘港高级法院前副庭长范越强,以及22名嫌疑人,涉及三项罪名。
其中,阮氏娥(43岁)——岘港高级法院前民事、劳动、商业检查室副主任,被指控中介贿赂总额达6.83亿越南盾。
调查机构确认,阮氏娥利用其职务之便,接受金钱作为中介,为被告、罪犯或她的熟人联系有权解决案件的人,以帮助在刑事、民事、商业案件中有利地审理。
其中,她接受了阮文胜的2.9亿越南盾,以联系律师阮玉英,帮助审查K-Homes公司关于2021年3月9日的01/2021/KDTM-PT判决和2022年11月30日的08/2022/KDTM-PT判决的再审申请。
对于阮文胜,在事件被发现前,他已经举报阮氏娥接受2.9亿越南盾,帮助K-Homes公司按照再审程序重新审查上述判决,因此根据刑法第364条第7款,调查机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阮氏娥还在其他案件中接受中介贿赂,如:
接受苏成忠(前执行官)的2.5亿越南盾,联系岘港高级法院,帮助按照不接受被告的再审申请的方向回答。
接受郑宁平(岘港高级法院前检查一室主任)的2.5亿越南盾,联系岘港高级法院,帮助按照撤销2024年12月18日的97/2023/DS-PT判决的方向审理,维持嘉莱省人民法庭的第27号民事初审判决。
接受阮有清(前检察官)的15亿越南盾,联系岘港高级法院,帮助为四名被告获得缓刑。
接受吴文南(前法官)的2.5亿越南盾,联系岘港高级法院,帮助审理一起上诉案件…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