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议上,许多关于建设廉价租赁区和社会住房政策的问题被工人提出,向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和各行业领导提出。
收入低于1500万才能购买社会住房是不合理的
Chu Thị Báu(Kanepackage有限公司)认为,目前规定只有月收入低于1500万越南盾的工人才能购买社会住房是不合理的。
她表示,河内工人的工资现在已经高于最低标准,还有奖金。然而,由于生活成本高,Báu认为即使收入超过1500万越南盾,生活仍然非常困难。
面对这一现实,Báu提议河内向中央政府建议调整规定以适应实际情况。
“应该将购买社会住房的收入门槛提高到2000或2500万越南盾/月,以更贴近河内、胡志明市等大城市劳动者的实际情况。”Báu提议。
建设厅领导因延迟为工人建设社会住房而承担责任
河内市建设厅副厅长Luyện Văn Phương在解答时表示,工人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非常实际和紧迫。
他表示,过去一段时间,河内特别关注工人的住房政策。其中,河内到2030年的住房发展计划明确提出了在这一阶段发展社会住房的政策。
关于社会住房发展比计划延迟的问题,Phương承认“部分责任在于相关单位”。
“我们承认责任,并承诺将在未来时间内进行改进。目前,政府总理已向国会提交了一些建议,以解决机制、程序、投资主体等方面的障碍,促进这类住房的发展。”河内市建设厅领导说。
河内可以为购买社会住房的人制定特殊政策吗?
随后与工人交流时,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陈士青表示,关于购买社会住房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在法律中明确规定。
然而,为了支持工人的需求,Thanh提出了一个问题:“河内是否可以制定一个特殊的机制?”
面对这一现实,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建议河内劳动联合会与市相关机构合作,研究并建议根据首都法实施特殊机制。
从而,可以向河内市人民议会提交关于这一内容的单独决议,以更轻松地支持工人接触社会住房。
“实际上,有些企业支付的工资略高,工人的收入甚至可以达到2000万越南盾/月。需要计算某个K系数,使他们仍然有资格购买社会住房。”Thanh提出了解决方案。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