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平定省建设厅表示,已向嘉莱省各机关介绍了该省社会住房项目的信息。
此前,平定省人民委员会有解决嘉莱省干部、公务员、职员和劳动者社会住房的政策。
具体来说,那些在嘉莱省省级国家机关工作的人,在满足《住房法》规定的条件并获得工作单位的确认后,可以考虑购买、租赁或租赁购买平定省的社会住房。
这一政策旨在满足住房需求,为干部、公务员、职员和劳动者在嘉莱省和平定省合并、行政中心设在平定省时,提供稳定的居住条件。
为了在平定省购买社会住房,购房者必须满足关于住房和收入的政府第100号法令规定的条件,该法令详细规定了《住房法》关于社会住房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条款。
根据平定省建设厅的介绍,目前该省有4个社会住房项目正在建设中,具备销售条件,总规模为1,642套公寓。其中,除了已售出的323套外,还有1,319套具备销售条件。
这些项目包括:Ecohome Nhơn Bình社会住房 - Block N2、Tân Đại Minh社会住房(Lamer 2)block C1、位于Hà Thanh河北部商业城区的C区社会住房公寓、Nhơn Phú社会住房。
此外,还有4个社会住房项目已经完成并投入使用,规模为2,000套,其中169套正在销售。这些是Ecohome Nhơn Bình社会住房 - block N1&N5、An Phú Thịnh社会住房、属于平定省工会规划区的社会住房 - block CT1和Nam Ngân社会住房。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