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与广治统一合并后的人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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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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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平与广治统一合并后的人事方案

6月6日,广平与广治行政单位合并指导委员会确认,两省省委常委会已就省委执行委员会、省委常委会、省检查委员会的人事方案及省委委员、省委常委会委员的分工达成一致。

两省省委常委会讨论并一致同意合并后,新广治省省委执行委员会有63人,省委常委会18人,省检查委员会15人。

两省省委常委会一致预计分配各级委员、省委常委会委员担任各委员会和省委员会办公室、省政治学校、省党机关党委、省人民委员会党委、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及政治社会组织、省人民委员会下属专业机构和行政组织、武装力量、省人民法院等领导职务。

具体有15名委员被安排担任各乡、坊党委书记。其中有3名省委常委会委员担任重要位置、经济规模、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发展、党员和人口众多的坊党委书记。包括东河坊、同海坊、巴屯坊。

上述人事选择基于原则和方向,即在合并后分配省委委员、省委常委会委员担任省级机关和单位的领导、管理职务,同时根据干部的结构、数量、标准、条件、能力和专长,特别重视政治品质、领导和管理能力、威信,尤其是创新思维、敢于思考、敢于行动、敢于负责的精神。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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