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的指导,实施178/2024/NĐ-CP和67/2025/NĐ-CP号法令的政策和制度,仅适用于在县级(包括市镇)和乡级(包括坊)工作的干部、公务员、职员、劳动者,他们希望在2025年7月1日提前退休或离职(统称为提前离职)。
这是根据中央关于实施省级行政单位合并和组织两级地方政府系统的计划预计的时间点,届时将不再有县级。
上述政策不适用于2025年7月1日之后离职、退休的情况。
为了解决、支付给7月1日提前离职人员的补贴,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交给各县、市镇、城市人民委员会审查、汇总在县级、乡级工作且有愿望并被地方政府建议根据上述两项法令解决政策、制度的干部、公务员、职员、劳动者名单。
根据该汇总名单和庆和省已获有权机关批准的乡级行政单位安排方案,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指导和指导内容,省交给各县、市镇、城市人民委员会主动制定方案,分配、安排名单中被建议解决提前离职但目前在县级、乡级工作的干部、公务员、职员、劳动者到新乡、坊人民委员会。
省交给内务厅主持紧急审查、评估、汇总地方政府建议并符合条件的干部、公务员、职员、劳动者名单,以便根据上述法令解决提前离职人员的政策、制度,提交省人民委员会审议、决定。
在省人民委员会批准2025年7月1日提前离职、退休人员名单后,省交给财政厅紧急主持,与各机关、单位、地方实施相关程序和手续,按规定支付实施政策、制度的经费。
在作出安排、组织两级地方政府系统的决定后,省人民委员会将交给新乡、坊人民委员会主席实施程序和手续,根据省批准的名单解决提前离职人员的问题。
这些程序包括发布提前退休、离职的决定及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向名单中已转到新乡、坊的干部、公务员、职员、劳动者支付政策、制度款项。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