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国家住房基金仅支持发展出租社会住房

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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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国家住房基金仅支持发展出租社会住房

建设部住房与房地产市场管理局局长宋氏行在5月27日于河内举行的“新背景下社会住房投资发展研讨会”上表示。

这是政府刚刚更新到国会决议草案中的新点之一,关于试点一些特殊机制和政策发展社会住房。

据宋氏行介绍,除了国家资源外,国家住房基金旨在动员社会各界的资源,包括商业住房项目投资者的贡献、购房者以及相关组织和个人。

基金还鼓励商业住房项目投资者通过他们自己投资的公寓产品进行贡献。

因此,决议草案指向并明确资源,以建立面向公务员、职员、工人和35岁以下年轻人的社会住房基金。

住房与房地产市场管理局局长还表示,最初提交的国家住房基金旨在发展用于出售、出租、租购的社会住房,但根据总书记的指导意见和国会代表的讨论意见,“我们将国家住房基金的目标唯一指向建立出租社会住房基金”。

“国家住房基金将是一项社会福利政策,希望企业、社区投资、相关个人共同手建立稳定的社会住房基金”,宋氏行强调。

另一方面,建立一个稳定的出租住房基金有助于租户安心,不再因为投资者按照规定收回房屋出售而感到不安。

宋氏行补充说,对于仅专注于出租的国家住房基金模式,国家不需要经常、连续安排财政预算资源来发展用于出售的住房。

关于国家住房基金的管理,建设部代表表示,出租住房将轮流使用,如果政策受益对象符合条件,则可以享受、租用。当租户有条件购买商业住房时,国家将收回给其他有租房需求的工人。

建设部:国家住房基金仅支持发展出租社会住房

关于国家住房基金的模式,BIDV首席经济学家TS Cấn Văn Lực认为,世界上的住房基金模式有五个主要特点。首先,政府必须扮演建立和管理基金的角色,委托政府下属机构运营、引导、定向,规定基金的运作方式。

其次,基金的作用是通过贷款、担保建设经济适用房项目、社会住房项目来支持财政资源。

第三,运营资金主要来自两个来源:作为种子资金的国家预算和从受益主体那里筹集的资金。

第四,支持的住房类型是社会住房和经济适用商业住房。

第五,支持的对象,供应方是投资社会住房项目的企业,需求方是需要购买、租用社会住房的居民。

“越南还没有专门的基金来支持国家级的住房发展。缺乏专门基金是导致社会住房供应仍然非常有限的一个原因”,Lực先生指出。

关于为国家住房基金建立资金来源,根据Lực先生的说法,需要明确决议草案中提出的一些资金来源,如:国家预算、自愿贡献、相当于社会住房建设用地价值的资金、出售公共资产的收入、其他来源。

此外,还应补充两个其他资金来源:政策主要受益对象的贡献和基金的有收入活动。

国家住房基金的运作方式应遵循有收入-有支出的模式,不以盈利为目的,但确保资本回收,弥补成本。

资金来源结构可以是:30-35%来自国家预算和基金活动,40%来自受益者和企业的贡献,20%来自在商业项目中出售社会住房建设用地的收入,5-10%来自其他来源,如出售公共资产。

根据Lực先生的说法,在初期阶段,基金应优先支持土地清理,为实施社会住房政策的银行提供利率补贴,直接贷款,担保贷款。

贷款利率应在整个贷款期间固定,或规定为市场平均利率的50-60%。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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