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青年在线》报道,副总理陈红河已指示立即成立财政-建设联合工作组,检查参与胡志明市 - 土龙木 - 真城高速公路项目,经过平福省的路段的承包商选择过程。
此前,山海集团已向平福省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发送文件,反对上述招标包的承包商选择结果。
同时,评估专家小组认为承包商未满足招标包中关于物资设备供应的要求;未满足招标包中关于实施工程信息模型的要求;未满足招标包中关于施工机械设备的要求。
前计划投资部(现为财政部)顾问网络中的投标专家阮富平向《青年在线》投稿,提供了关于这一问题的另一视角。
在采用一阶段一包文件方法的建设安装招标包中,关于技术达标/不达标的评估方法越来越普遍,并被许多投资者采用。这有助于提高透明度,限制主观或随意评估的情况。
然而,这种方法要求严格、谨慎,不允许模糊,没有灵活的加减分——只要一个标准不达标,整个文件就会被无情地淘汰。
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并增加中标机会,承包商需要清楚理解招标文件中的两个核心内容:技术要求和评估标准。
可以比喻技术要求为承包商需要完成的考题,而技术评估标准是评分标准——专家小组基于此评估承包商是否达标。
如果考题和评分标准不匹配,不明确,后果是即使承包商有能力也容易被淘汰,不被考虑财务方面(即使价格最低)。
技术要求是详细描述技术参数、适用标准、施工解决方案、进度、使用物资材料和其他技术要素的部分,承包商必须遵守。而技术评估标准则提供了专家小组用于评估投标文件适当性和完整性的具体标准。
这两部分必须同步和一致。如果技术要求没有要求某些内容,但在技术评估标准中却有评估标准,这将很容易导致承包商遗漏并被评估为不达标。
相反,如果技术要求有提及但评估标准没有提供明确的评估指导,将导致主观、缺乏客观性的评估。
一个常见的错误是模糊、缺乏细节地构建技术要求。
例如,在招标文件的工程范围描述部分,以及设计技术指南中,完全没有提及承包商需要展示“实施建筑信息模型(BIM)的组织”,技术评估标准也没有提出任何与BIM相关的要求或标准。
然而,在评估过程中,专家小组却“挑剔”这一内容,并评估承包商因未展示BIM而不达标。这是典型的导致承包商不公正地被淘汰的情况。
另一个常被忽视的错误是在评标过程中各步骤之间的评估标准重复。例如,在能力、经验评估步骤中,招标文件已经详细要求了关键人员和主要施工设备。
然而,在技术评估步骤中,在“质量保证措施”标准下,同样的关于人员和设备的内容又被作为强制性标准重复提及。
这样的重复不仅容易引起误解,还为专家小组随意评估创造条件,导致承包商即使通过了能力轮,却在技术步骤中不达标。
一个黄金原则是,即使题目(技术要求)缺乏明确性,承包商仍需认真研究并提出反问题。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机制正是承包商保护自己权益的工具。
不仅如此,承包商需要不断对照技术要求和评估标准。每个被要求的内容必须有相应的评估标准,反之亦然。
任何不明确的内容都需要从一开始就澄清,以避免因误解或主观评估而被淘汰。
对于招标方,需要构建完整、具体且紧跟设计的技术要求;仅在技术要求中有基础的标准才纳入评估标准。
限制模糊的措辞;组织交叉检查招标文件的各章节,以确保一致性和不遗漏或重复内容。
专家小组只能根据招标文件中明确列出的标准进行评估;不得随意添加内容或应用超出已发布评估标准的个人专业知识...旨在选择承包商,而非排除承包商。
在建设投标中,尤其是采用达标/不达标评估形式时,技术要求和评估标准之间的同步和明确性是确保公平、透明和效率的先决条件。
各方都需要提高能力,遵守法律,并正确履行自己的角色。
招标方必须出题正确、明确、透明。专家小组必须严格按照题目评分。而承包商即使有实际能力,也需要知道如何“解题”聪明和谨慎,以避免因不应有的错误而被淘汰的风险。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