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公安部表示,该部门已主持制定并完成了关于人民警察活动、职能、任务的10项行政管理相关法律的修订草案。
该法律草案正在征求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公安部提议修改和补充第64条第1款。
其中,提议废除每周驾驶时间不超过48小时的规定。此外,每天驾驶不超过10小时和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的规定保持不变。
驾驶员一周的工作时间将根据《劳动法》规定执行。
提出这一提议的原因是运输协会和运输企业的建议。
这些单位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每周驾驶时间的规定与区域内一些国家的普遍规定不符;给运输活动和企业的驾驶员安排带来了困难。
同样在该法律中,提议调整第35条第2款,方向是:补充规定运输业务车辆必须安装记录驾驶员图像的设备。因此,内部运输车辆必须安装行程监控设备和记录驾驶员图像的设备。
起草机构认为,这一规定旨在确保运输业务车辆得到更严格的管理,服务于预防和发现在道路交通工具上的社会安全秩序违法行为的工作。
公安部还提议取消持有D1级驾驶执照的人可以驾驶C级车辆的规定。
该机构认为,根据现行规定,D1级适用于驾驶超过8座(不包括驾驶员座位)至16座(不包括驾驶员座位)的载客汽车;C级适用于驾驶设计总质量超过7,500公斤的载货汽车和专用汽车。
而16座以下的汽车在质量和尺寸上远小于7,500公斤以上的货车,此外,驾驶16座汽车的技能与驾驶7,500公斤以上货车的技能也有很大不同。
因此,允许持有D1级驾驶执照的人驾驶C级车辆的规定将非常危险,潜在地增加了道路交通事故的风险。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