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在合并后超过3,300个乡、坊、特区实施新的最低工资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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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在合并后超过3,300个乡、坊、特区实施新的最低工资分区

司法部正在审查关于内务领域国家管理任务分级实施的法令草案。其中,内务部提议在合并省份并取消县级后,在各乡、坊实施区域最低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区域最低工资适用的乡级地区目录附录中,有约3,300个合并后的乡、坊、特区名单,根据第74/2024/ND-CP号法令的规定分为4个工资区域。

该法令预计自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生效。

根据第74/2024号法令,区域I的最低工资为每月496万越南盾;区域II为441万越南盾;区域III为386万越南盾;区域IV为345万越南盾。

小时最低工资相应增加,区域I为23,800越南盾/小时,区域II为21,200越南盾/小时,区域III为18,600越南盾/小时,区域IV为16,600越南盾/小时。

根据内务部的数据,2025年34个省市的乡级单位调整后,全国共有3,321个乡级单位,其中包括2,636个乡、672个坊和13个特区。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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