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下午,政府向国会提交了紧急状态法草案,其中提出了多项特别措施,以有效应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紧急情况。
在草案的第15条中,措施被分为多组,从疏散人员和财产离开危险区域,确保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到禁止或限制人员和交通工具的流动;实施隔离,社会距离;暂停非必要的学校、生产、商业和服务活动...
在必要时,政府可以采取特别机制,加强对党和国家关键领导、中央和地方高级客人的保护。优先保护的区域包括广播电台、电视台、外交机构、军事区域、国防-安全工程、国库、机场、港口和监狱。
草案还规定了对大众传媒的控制权,审查或暂停发行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内容的出版物。
一个值得注意的新点是成立由公安、军队和民兵自卫队组成的特别巡逻队。这些巡逻队的队长被授予搜查人员、交通工具、住所、物品的权力;临时拘留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员、赃物、交通工具。职能部门还设立岗哨,检查证件、行李、物品,并使用武器、辅助工具来阻止违法行为或抵抗。
此外,总理可以采取现行法律未规定的措施,并将在最近时间内向有权机关报告。
国防部长潘文江表示,越南从未宣布过紧急状态,但抗击Covid-19大流行的实践留下了许多宝贵教训,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限制。这次草案旨在赋予政府和总理更强大的主动权,决定超越现行法律框架的措施,以迅速控制紧急情况,尤其是疫情。
对于涉及安全、国防的情况,草案补充了特别措施,以阻止严重威胁人类生命和社会经济的因素。同时,草案还规定了动员、分配救援资源,支持受影响民众的政策。
国防、安全和外交委员会基本赞同草案的内容,但建议需要仔细审查在安全紧急状态下采取的措施——这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状态,对经济、文化、社会和政治都有深远影响。措施必须确保可行性和符合实际。
组织宣传工作队和特别巡逻队被认为是必要的,但一些意见建议明确规定角色、任务,以适应如乡公安、基层治安保卫力量等现场力量的功能。
国会预计将于6月24日在会场讨论紧急状态法草案。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