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对非法解雇员工的行为处以最高4亿越南盾罚款或1-3年监禁

woo
By woo
4 Min Read

提议对非法解雇员工的行为处以最高4亿越南盾罚款或1-3年监禁

上述内容由公安部起草的2025年刑法修正案草案提出。

在此次草案的第162条中,公安部提议提高对违反规定强迫辞职或非法解雇员工、公务员、职员的行为的罚款金额。

据此,因个人利益或动机强迫公务员、职员辞职,非法解雇员工,或强迫、威胁他们辞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罚款2000万至2亿越南盾,或最高1年的非监禁改造,或3个月至1年的监禁。

如果行为针对两人以上,针对孕妇、抚养12个月以下婴儿的人,导致受害者自杀或造成非常严重后果的,刑罚将提高到1亿至4亿越南盾或1至3年监禁。

除了上述刑罚外,犯罪者还可能被禁止在1至5年内担任特定职务。

因此,与2015年刑法相比,两个刑罚框架的最高罚款金额都翻了一番,而监禁期限保持不变,但适用范围更广。

在提交给政府的155号文件中,公安部评估认为,许多关于刑事责任的规定过于宽松,不足以起到威慑作用,不符合犯罪情况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未能帮助解决社会中的突出问题。

此外,2019年劳动法第41条仍要求企业重新接收员工,支付全额工资,为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并至少赔偿两个月工资。

因此,新规定起到了第二层保护的作用,增加了强制性,但不替代民事义务。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Share This Article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