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提议由登记局在就总理规定的关于实施摩托车尾气检测时间表的决定草案提出意见时提出。
根据草案,由农业和环境部正在征求意见的现行摩托车尾气标准实施时间表,从2027年1月1日起,将在河内和胡志明市对摩托车进行尾气检测。
从2028年1月1日起,将在海防、岘港、芹苴和顺化四个中央直辖市对摩托车进行尾气检测。
从2030年1月1日起,将在全国其他省市对摩托车进行尾气检测。根据实际情况,这些省市可以提前实施。
登记局表示,2027年1月1日在河内和胡志明市实施摩托车尾气检测不可行,并会导致交通拥堵,因为这两个城市的摩托车数量远远超过此时可以建立的尾气检测设施数量。
登记局引用交通警察局的数据显示,全国目前有64,776,143辆摩托车。其中河内有超过560万辆,胡志明市有超过630万辆,海防有近130万辆。
为了满足决定草案中尾气检测时间表的需求,根据计算,除了现有的机动车登记中心外,到2027年1月1日,河内需要新建340个尾气检测设施,对应340名三级及以上登记员和340台尾气分析设备。
胡志明市需要新建400个尾气检测设施,对应400名三级及以上登记员和400台尾气分析设备。
到2028年1月1日,全国需要新建1,005个尾气检测设施(包括预计之前已新建的740个设施),对应1,005名三级及以上登记员和1,005台尾气分析设备。
到2030年1月1日,全国需要新建4,332个尾气检测设施,对应4,332名三级及以上登记员和4,332台尾气分析设备。
登记局表示,为了使尾气检测设施具备运营条件,除了技术设施、人力资源如登记员、厂房或移动检测车、尾气分析设备、监控和数据传输摄像头、运行尾气检测软件的计算机等外,这些设施还必须获得建设部颁发的运营条件证书。
但目前除了现有的登记中心外,还没有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者参与摩托车尾气检测服务。
登记局表示,目前有2,768家摩托车生产和进口商的保修和保养设施有能力参与摩托车尾气检测服务。然而,需要摩托车生产和进口商的共识,以动员和要求这些设施必须参与摩托车尾气检测服务。
为了减少在开始实施时需要检测尾气的摩托车数量,确保实施过程中的可行性,登记局提出了以下时间表:
在河内和胡志明市:从2027年7月1日起,对2008年及以前生产的摩托车实施一级尾气标准;从2029年7月1日起,对2016年及以前生产的摩托车实施二级标准。
从2032年1月1日起,对2026年及以前生产的两轮摩托车实施三级标准;对2025年及以前生产的三轮摩托车和2027年及以前生产的两轮摩托车实施二级标准。
从2035年1月1日起,对内城区实施四级标准。
对于其他中央直辖市:实施类似标准,但实施时间表比河内和胡志明市推迟一年。
对于其他地区:从2029年1月1日起,对2008年及以前生产的摩托车实施一级标准;从2031年1月1日起,对2009年及以前生产的摩托车实施二级标准。
根据登记局的方案,在上述时间表的前两年实施尾气检测,并实施同步政策以形成尾气检测设施,基本上可以满足全国各地的检测需求。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