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46次会议,就《标准和技术规范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草案提出意见。
国会主席陈青敏表示,假货、仿冒品、劣质产品现象频发,但尚未有主要责任机构。因此,他建议修改法律,明确规定政府和各部门在处理此问题上的责任。制定标准和技术规范需要确保透明度、可行性,并需企业参与。
“此外,法律颁布后应立即生效,避免法律等待法令,法令等待通知的情况”,他强调。
国会主席强调,属于政府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应由政府规定,国会只规定框架部分。这部法律不需要太长,只需修改一些引起困惑的条款,以解决实践中的困难。
国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阮青海不同意一些意见,即对于已完全满足专业法律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的产品和商品,免除合规公告手续;组织和个人只需在国家关于标准、计量、质量的数据库上公告合规。
阮青海表示,这一规定有许多好处,如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特别是对那些影响健康、环境和消费者权益的商品。然而,目前的实施方式由于管理机构的重复、缺乏透明度,可能会产生负面效果,给企业带来麻烦。
因此,阮青海建议继续保留合规公告规定,但需要简化手续,电子化流程,并按照与国际标准协调的方向进行调整。“假奶粉、假米、假药等事件都表明产品质量与人民的权益和健康息息相关,因此需要继续特别关注这一问题”,国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说。
国会副主席阮氏清认为,制定法律需要为发展创造有利的法律环境,但仍需严格控制假货和仿冒品。“需要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国家管理机构的职责,既要创造条件发展,又要确保在法律框架内的管理原则”,她强调。
《标准和技术规范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草案预计将于6月14日由国会表决通过。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