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下午,国会常务委员会以100%的出席成员赞成通过了修改人口法令第10条的法令。该法令自国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新通过的法令,每对夫妻和个人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保健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来说,可以根据年龄、健康状况、学习、劳动、工作条件、收入和抚养子女的情况,平等地决定生育时间、生育数量和生育间隔。
此举取代了现行法令的规定,即每对夫妻可以决定生育时间和间隔。
同时,新通过的法令取消了每对夫妻、个人生育一个或两个孩子的规定,除非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况。
法令还保留了每对夫妻、个人保护健康,实施预防生殖道感染疾病、性传播疾病、HIV/AIDS的措施,并履行与生殖健康相关的其他义务的规定。
此前,卫生部部长陶红兰明确指出,此次修改旨在解决各地区、对象之间生育率差异的问题,避免生育率过低,无法达到替代生育率——这可能对未来经济、社会、安全和国防的可持续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修改法律规定关于生育数量的内容是维持替代生育率,避免生育率在未来继续下降的措施之一。
根据目前的一些研究,希望有两个孩子在社会中仍然普遍,但并非所有夫妻都能实现这一愿望;生活中的其他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生育决定。
因此,在修改这一规定后,生育率可能会在短期内上升,但上升幅度不大。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