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司机开车门引发事故,应严惩反向索赔行为

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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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司机开车门引发事故,应严惩反向索赔行为

如《青年在线》报道,近日在胡志明市新平郡Lương Định Của路上,一名汽车司机突然开车门,导致一名技术摩托车司机摔倒。

令人谴责的是,汽车司机没有查看受害者情况,而是先检查自己的车门,然后还要求技术摩托车司机赔偿300万越南盾。

随后,安富坊公安邀请两名司机调解,技术摩托车司机收回了300万越南盾。

5月31日,胡志明市公安交警局(PC08)所属Cát Lái交警队对汽车司机因“开车门,车门未确保安全导致交通事故”行为立案。

因此错误,汽车司机将被罚款2000万至2200万越南盾,扣除驾驶执照10分。

此外,交警还对司机“停车不靠右侧路边或最近车轮距路边、人行道超过0.25米”的行为立案。

此错误司机将被罚款60万至80万越南盾。

技术摩托车司机获得许多赞扬

提到技术摩托车司机的行为,读者Pikachu称赞:“技术摩托车司机真善良”。同样,读者Trung Dung分享:“技术摩托车司机收回了300万越南盾并和解。这位司机真好”。

“承认这位技术摩托车司机太善良了,真的没见过”,读者nct***@gmail.com表示。

不仅与技术摩托车司机分享,读者“为了更美好的生活”疑问:“那么汽车司机有赔偿技术摩托车司机吗?”。

读者Dũng认为“违规者应合理赔偿技术摩托车司机”。

“技术摩托车司机和读者在最后一段有个好结局,但技术摩托车司机也应因受损得到赔偿”,读者dova****@gmail.com接着说。

支持汽车司机应赔偿技术摩托车司机,读者Ngô Xuân Mười分析:“本来还应赔偿技术摩托车司机的钱和名誉。怎么能让汽车司机上路不因自己的错误要求别人赔偿?”。

账号chuy****@gmail.com疑问:“根据法律,谁导致事故谁应赔偿?”。

从另一角度分析事件后,读者Hùng Tâm认为:“应严惩168号法令规定的粗心开车门错误,因为已有许多因此错误导致的冤死案件”。

根据读者L.H.,对于这位汽车司机的情况,除了行政处罚外,还应要求重新考驾照。原因是司机不懂法律,停车错误,开车门错误,还要求受害者赔偿。

读者Lam同意:“只要停车占满道路已经是错误,应扣全分并要求重新学习以记住”。

强调更多,读者Trương Kiệt认为:“我认为停车不符合规定还导致事故的行为应更严厉处罚,不应只是罚那么多”。

反向索赔300万越南盾:是否构成抢劫财产?

关于汽车司机在事故后要求技术摩托车司机赔偿300万越南盾的情节,一些读者提出这是否构成抢劫财产,如果是,应严惩。

读者Vinh Nguyen提出意见:“如果没有录像,这件事会怎样,送货员损失300万,汽车司机还会在路上继续类似的狂妄行为。建议职能部门应严肃、彻底处理此事。是否构成抢劫财产行为?”。

律师Nguyễn Ngô Quang Nhật(胡志明市律师协会)表示,根据刑法第170条关于抢劫财产罪的规定,必须有威胁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恐吓他人精神以占有财产的行为。

在此事件中,如果公安部门确定汽车司机没有威胁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恐吓技术摩托车司机精神以取钱,则不构成抢劫财产罪。

实际上,双方已和解,技术摩托车司机收回了这笔钱。这可视为双方自愿的民事协议。

根据民法基本原则:不违反法律禁止、不违背社会道德的所有承诺、协议对各方具有履行效力,并应得到其他主体的尊重。

绝对不应有诸如:使用暴力、威胁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恐吓他人精神以占有财产等行为,因为这是违法行为。

如果有赔偿要求,应有自愿协议,合法,遵守职能部门的指导,不应自行强加,可能导致误解或不希望的法律后果。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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