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拖欠租金,大叻市暂停四个停车场

越南中文社

由于拖欠租金,大叻市暂停四个停车场

6月3日,大叻市第10区人民委员会终止了与Bạch Thị Thùy Trang女士在林园广场和Yersin公园区域的四个停车场的租赁合同,原因是拖欠了超过11.8亿越南盾的租金。

具体来说,从年初到2025年5月底,Trang女士只支付了应缴纳的总租金中的1亿越南盾。

尽管多次要求支付,最近一次是在2025年4月18日,但Trang女士仍未补救,因此违反了自2023年1月18日签订的合同。

根据合同,如果租方延迟支付,将按延迟支付金额的0.05%每天罚款,延迟时间不超过3个月。然而,到目前为止,Trang女士仍未支付欠款,也未按要求履行清理和移交场地的义务。

因此,第10区人民委员会单方面终止了合同,并表示这一终止行为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执行的。

第10区人民委员会要求Trang女士在移交停车场之前,清理所有物品、围栏、岗亭并清洁现场。

由于拖欠租金,大叻市暂停四个停车场

停车费“天价”

此前,2023年1月,大叻市人民委员会批准了拍卖结果,资产为在林园广场和Yersin公园附近设立收费停车点的租赁权,由第10区人民委员会管理。

根据拍卖结果,上述区域的四个停车点(总面积2456.6平方米)的年租金拍卖至22亿越南盾(总起拍价为5.352亿越南盾/年)。

接手停车场后,大叻市中心区域的停车费急剧上涨,引发了许多人的反应。

停车费公示:12座以下的汽车日间每次15,000越南盾,超过30分钟计为第二次...这样算来,每分钟停车费为500越南盾。如果客人停车超过90分钟(3次),则从第四次开始每次收费10,000越南盾。

夜间(18:00至次日6:00),12座以下汽车的停车费为每次30,000越南盾。超过1小时(2次)后,后续每次收费10,000越南盾。

按照这种计算方式,如果游客来到大叻,每晚的停车费相当于经济型酒店的费用,约为250,000越南盾。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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