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的第67号决定,从6月1日起,该市将实施新的垃圾收集和运输价格,统一按区域而不是像以前那样每个区、县自行定价。城市分为三个区域,对应不同的价格,包括:守德市和各区、芹耶-芽郫-霍门、平政-古芝。
对于未进行源头分类的个人和家庭,垃圾收集和运输费用将基于平均产生的垃圾量计算,每户每月最多126公斤。根据这一标准,守德市和各区的家庭每月将支付61,000越南盾用于收集和23,000越南盾用于运输。在霍门-芽郫-芹耶,价格分别为57,000越南盾和23,000越南盾。剩下的区域是平政-古芝,家庭将支付57,000越南盾用于收集和19,000越南盾用于运输。上述金额未包括增值税。
除了个人和家庭,胡志明市农业和环境局表示,对于机关、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工业园区等排放源,垃圾收集和运输费用的计算也将统计和确定平均产生的垃圾量,然后根据城市颁布的价格框架,按区域应用。这种统计和确定垃圾产生量的方法将基于居民、地方政府和收集单位之间的共识,而不是每天称重垃圾。
农业和环境局的代表还表示,当城市实施源头分类时,家庭将不必为可回收和有害垃圾的部分支付费用,如果他们正确分类。至于其他生活垃圾,如食品,地方政府将统计和确定平均垃圾量,然后根据城市的价格框架向家庭收费。这种垃圾量的计算也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如:在一定时间内实际称重,或基于垃圾箱的容量进行换算。
“地方政府可以选择适合当地的其他方法,确保对居民和收集单位都方便”,农业和环境局的代表说。
从专家的角度来看,胡志明市资源与环境经济研究所所长Phạm Viết Thuận博士认为,城市按照统一标准收取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费用是必要的,有助于避免各地收费不一的情况。他表示,新规定与现行相比在收费方式上没有太大变化,只是由于收集和运输价格结构的调整,某些区域的费用略有波动。
然而,为了便于实施,Thuận建议胡志明市应向家庭发放关于平均垃圾产生量的登记表,同时附上关于垃圾量和分类的承诺。基于这些结果,城市将更准确地记录实际情况,以调整适合家庭的价格和垃圾量。
此外,Thuận还指出,胡志明市目前产生的垃圾总量中有超过30%是建筑垃圾(如砖块、瓦砾等),不属于生活垃圾。因此,居民的实际生活垃圾可能低于目前每户每月126公斤的标准。
“同时,地方政府应该是直接收费的机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交给合作社或民间组织。因为地方政府更了解当地情况,更有能力宣传居民保护环境”,Thuận说。
据统计,胡志明市每天产生约9,800吨生活垃圾,节假日高峰期这一数字达到11,000吨。其中,大部分垃圾被收集后通过填埋方式处理,其余部分通过焚烧、生产肥料、回收等方式处理。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