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下午,国会在会场讨论了关于越南国际金融中心的国会决议草案。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代表集中讨论了需要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和运营提供了法律基础,确保其与世界其他金融中心相比具有优势、差异和竞争力。
一些代表认为,由于资源和基础设施有限,越南应该只在胡志明市建立金融中心,而不是像预期的那样同时在岘港设立。
财政部长阮文胜在解释后表示,为了向国会提交决议草案,财政部(前身为计划和投资部)已经与两个城市合作,组织了多次研讨会、会议、国际调查,并会见了大多数投资者、金融中心、大型投资基金和全球大型银行——这些主体将参与越南市场。
政府还广泛调查和咨询了国内外金融机构、投资者和专家。
因此,决议草案中提出的机制和政策被评估为具有突破性,优于现行法律和许多国际金融中心,特别是在税收、土地、基础设施、人力资源和保险方面;其他一些政策接近国际惯例(语言管理、出入境、会计、劳动、金融科技、沙盒、公私合作)。
目前一些开放政策是有步骤、有控制和逐步调整的,特别是外汇政策和争端解决。这两项政策虽然开放,但由于潜在风险,采取了分步骤实施。
财政部长表示,在胡志明市和岘港发展金融中心的定位是为了和谐发展,不相互竞争。
阮文胜表示,最初政治局关于建立两个国际金融中心(在胡志明市和岘港地区)的结论。通过研究国际经验和基于发展国际金融中心的全面、战略性主张,根据各地的潜力和优势以及区域平衡、和谐发展的要求,政府已经向政治局报告了在越南建立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并设在胡志明市和岘港,有明确的功能分工和方向,已经得到政治局的同意。
“世界关于这种组织模式的经验非常丰富,所以我们不必过于担心。在研究和参考专家意见后,政府建议政治局只建立一个国际金融中心,设在胡志明市和岘港,以利用每个城市的独特优势,避免两个中心之间的竞争和功能划分的困难,”阮文胜说。
阮文胜引用了国际经验:中国(上海:全球综合金融;深圳:金融科技、创新);沙特阿拉伯(迪拜:传统金融;阿布扎比:资产管理、可持续投资);美国(纽约和芝加哥)。
在具体方向上,阮文胜表示,在分工中,胡志明市将发展资本市场,发展银行系统,货币市场产品,发展沙盒机制,金融科技,金融领域的创新。
此外,建立专业交易所,新的交易平台,发展商品市场,建立商品交易所,商品衍生品,发展区域供应链服务,物流中心,运输,海港。
在岘港市将发展绿色金融,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商业金融,创新企业,跨境商业活动与自由贸易区相关联。
同时,有控制地试验一些新模式,如数字资产,数字货币,吸引投资基金,汇款基金,中小基金管理公司;发展提供金融解决方案的初创公司,服务于消费、旅游、商业和物流。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