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收回近新山一机场3500平方米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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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收回近新山一机场3500平方米土地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刚决定收回位于新平郡第2坊的3,541.9平方米土地(出租车停车场)(毗邻新山一国际航站楼入口道路)。

收回的原因是南部航空港务不再需要使用土地,并自愿按照规定的文件归还土地。

据此,胡志明市领导要求南部航空港务将上述3,541.9平方米土地移交给土地发展中心。

同时,将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和与土地相关的其他财产权移交给胡志明市农业与环境局。

随后,土地发展中心负责接收上述土地并管理、提出合理开发建议。

而胡志明市农业与环境局负责收回证书,将档案转交给胡志明市土地登记办公室更新、修改地政档案、土地数据库。

这块位于新山一机场旁边的土地自2017年起由南部航空港务管理。之后,该地区被用作出租车停车场。

过去,这里是出租车调度等待接送乘客的地方,有助于减轻新山一机场入口的交通压力。

如今,T3航站楼投入使用,这块土地的使用需求也发生了变化。目前,上述区域的出租车、网约车需求大幅减少。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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