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胡志明市有19个区域人民检察院。具体来说,第一区域人民检察院继承了第一区、第三区、第四区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权限。总部位于阮忠岸街23号,西贡坊。此外,第一区域人民检察院还在董如海街15/30号,草堆坊设有办事处。第一区域人民检察院院长是范忠坚先生。
第二区域人民检察院继承了守德市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权限。总部位于守德坊6号路20号。第二区域人民检察院院长是黎氏东女士。
第三区域人民检察院继承了第五区、第六区、第十一区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权限。总部位于陈典街25号,大市场坊。院长是胡文和先生。
第四区域人民检察院继承了第十区、新平区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权限。院长是黄南北先生。
第五区域人民检察院继承了平盛区、富润区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权限。院长是阮德寿先生。
第六区域人民检察院继承了第七区、芽郫县、芹耶县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权限。院长是吴氏质女士。
第七区域人民检察院继承了旧邑区、第十二区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权限。院长是陈明玉先生。
第八区域人民检察院继承了古芝县、霍门县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权限。院长是郑黄方先生。
第九区域人民检察院继承了新富区、平新区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权限。院长是黎明智先生。
第十区域人民检察院继承了平政县、第八区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权限。院长是阮清雅先生。
第十一区域人民检察院继承了头顿市、昆仑岛县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权限。院长是阮文敏先生。
第十二区域人民检察院继承了富美县、巴地市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权限。院长是武氏明月女士。
第十三区域人民检察院继承了隆地县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权限。院长是裴玉山先生。
第十四区域人民检察院继承了周德县、川木县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权限。院长是阮登战先生
第十五区域人民检察院继承了土龙木市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权限。院长是阮德灵先生。
第十六区域人民检察院继承了顺安市、以安市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权限。院长是严德兴先生。
第十七区域人民检察院继承了新渊县、北新渊县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权限。院长是杜氏金银女士。
第十八区域人民检察院继承了边葛县、油汀县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权限。院长是阮廷凯先生。
第十九区域人民检察院继承了保邦县、富教县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权限。院长是阮文盛先生。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