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于6月11日颁布了关于司法部国家管理领域分权、分级管理的法令。据此,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将主持审查申请颁发律师执业证书者的标准和道德品质,以及时发现和处理或建议处理违规情况。
根据现行程序,完成实习的人将申请证书的文件发送至律师协会管理委员会;免于实习的人将文件发送至常住地的司法局。接收后,司法局有7天时间检查文件并可以核实其合法性,然后向司法部发送建议文件。司法部长将在20天内决定颁发证书。如果拒绝,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并说明理由;被拒绝的人有权申诉和起诉。
根据新法令,整个流程将由省级执行。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也是有权收回或重新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人。此前,收回证书后,司法部长必须通知越南律师联合会收回律师证。
除了律师,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还被授权颁发、收回、重新颁发拍卖执业证书;任命、免职、重新任命公证员;对在国外接受公证培训的人进行等效认可。
律师是根据规定具备执业资格的人,根据个人和组织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律师的活动有助于保护正义、自由、民主、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法治国家。
律师的法律服务包括:参与诉讼、法律咨询、非诉讼代理和其他法律服务。越南目前约有18,000名律师。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