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长阮氏红:0%利率的特殊贷款仅适用于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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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长阮氏红:0%利率的特殊贷款仅适用于两种情况

6月10日上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对《信用组织法》若干条款的修改补充草案提出意见、解释和调整。

行长:0%利率的特殊贷款不会导致国家预算风险

国家银行行长阮氏红在报告中介绍了国家银行特殊贷款政策组的情况,该贷款年利率为0%,无抵押。

关于特殊贷款的资金来源及控制机制,阮氏红表示,国家银行从执行中央银行职能的资金中进行特殊贷款,不利用国家预算资金。

因此,国家银行提供0%年利率的特殊贷款不会导致国家预算因利率补贴而面临风险。

然而,根据国会代表的意见,政府指示主管部门继续审查,并与相关机构协调,根据国家银行财务制度的规定,审查国家银行特殊贷款的处理规定。

阮氏红还强调,特殊贷款仅适用于两种情况:信用组织遭遇大规模提款(以支付存款人);为执行被特别控制的信用组织的恢复和强制转让方案而进行的特殊贷款。

此方案仅在国家银行采取再融资、公开市场操作等业务措施后实施。

因此,她认为,国家银行的特殊贷款活动是必要的,可以防止信用组织出现大规模提款现象,限制风险传播到其他信用组织,或支持恢复方案、强制转让方案,以重组被特别控制的信用组织。

行长确认,特殊贷款活动旨在确保信用组织系统的安全、社会秩序和安全,不是为了给获得特殊贷款的信用组织创造竞争优势。

阮氏红表示,2024年《信用组织法》已授权国家银行行长规定特殊贷款的细节。

执行此规定,行长已发布第37号通知,规定特殊贷款的细节,包括目的、金额、期限、抵押品、抵押条件、还款责任、相关各方责任等。

然而,根据国会代表的意见,阮氏红提出,在草案颁布后,国家银行将研究、审查和修改第37号通知,涉及0%年利率、无抵押、贷款使用目的等特殊贷款的标准和条件。

继续完善特殊贷款利率规定

关于此内容的审查,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主任潘文迈认为,国家银行特殊贷款利率的规定是重要内容,影响信用组织系统的稳定、国家金融货币安全和经济资源。

由于各机构间存在不同理解,委员会常设机构已向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常设机构发送公文,汇总并向国会党委常设机构报告,请示有权机构对此内容的结论意见。

经济与财政委员会常设机构建议起草机构根据有权机构的意见,继续完善特殊贷款利率的规定。

在会议上,国会主席陈青敏同意将特殊贷款的权限从总理下放给国家银行。

国会主席同意调整方案,取消对国家银行在本法生效前决定的特殊贷款的过渡规定。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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