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uyễn Văn Hưng - 河静省香溪县禄安乡人民委员会主席 - 因涉及数百吨水泥露天堆放导致损坏,被河静省公安调查机关起诉,暂时拘留3个月。
Hưng因“违反关于管理、使用国家财产造成流失、浪费的规定”被调查,根据2015年刑法第219条第1款的规定。
初步调查显示,在执行新农村建设计划过程中,河静省人民委员会和香溪县人民委员会已拨款给禄安乡人民委员会购买水泥用于修建交通道路、排水沟、田间渠道。
然而,Nguyễn Văn Hưng在管理和使用所拨水泥方面缺乏责任心,导致264.8吨水泥在黄蜂足球场(禄安乡平福村)堆放而无适当保护措施,发生损坏。
此前,Hưng对此事表示,2025年禄安乡注册建设高级新农村,因此在2024年上级分配水泥用于修路。
在完成一段道路后,剩余的200多吨水泥被堆放在平福村的运动场,目的是将沙石运到此处混合以继续修路。
然而,由于缺乏相应的沙石材料以及施工单位遇到问题未能开展道路建设。过去一段时间,由于天气影响,大量水泥受损。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