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下午,财政部组织会议征求关于实施党、国家关于在财政领域推进分级、分权和地方政府两级组织安排的法律规范文件的意见。
财政部长阮文胜表示,为了在投资、招标、公共资产管理、国家预算收支、税收管理等领域对地方进行强分权、分权,近期财政部已向政府报告,提请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修改多部相关法律。
即将召开的第十次会议,财政部将继续提请国会修改更多法律,以对地方进行分权、分权,确保畅通、易于实施。
同样,根据阮文胜部长的说法,为了按照政治局155号结论的精神对省、乡级进行分权,财政部正在起草5项法令、7项通知,明确规定在取消县级后,省、乡级在财政领域的职责。
制定法令、通知的时间非常紧迫,仅在几天内必须完成法律文件的草案,财政部正在将文件送司法部审查,同时按照中央的精神征求地方意见。
在会议上发言的财政部法制司司长黄泰山表示,财政部已审查24个管理领域,并提出563项规定,将在规划、投资、招标、公共投资、公共资产、国家预算、证券、商业管理等领域对地方进行分权。
财政部还正在起草5项法令,规定在投资发展、招标管理、公共资产管理、统计、税收管理等领域对省、乡级进行分权、分权。
即将颁布的7项通知将规定在农业税、公共资产管理、预算管理、公共投资支付、会计公务员等级、审计员、海关等领域的分权。
就财政领域的分权、分权文件提出意见时,顺化市代表担心乡级将因财政、预算、公共资产等重大问题而遇到困难。预算、公共资产的管理工作非常困难、复杂。
此前,在建设部内部各局、司的第22号公电中,建设部长陈红明要求部内各单位必须对省、乡级进行超过50%的属于部管理职责的分权。
截至目前,建设部下属仅有越南公路局、鉴定局、经济管理投资建设局三个单位实现了分权、分权,减少手续达到50%的任务。
建设部下属大多数单位仅实现了20%的任务分权,建设部长陈红明要求各单位必须对省、乡级进行至少50%的分权、分权。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