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广南省公安调查警察继续巩固证据,调查从Thanh Hóa到Quảng Ngãi放高利贷年利率高达452%的团伙的行为。
广南省公安调查机关已执行紧急逮捕令,逮捕Nguyễn Hồng Phong(21岁,居住在Thanh Hóa省Quảng Xương县Quảng Định乡)和Lê Xuân Trường(19岁,居住在Thanh Hóa省Nghi Sơn市镇Quảng Tĩnh坊)以调查“在民事交易中放高利贷”的行为。
此前,广南省公安刑事警察局已发现多个Facebook页面广告贷款服务,内容如“在广南日供贷款”和“在广南日供贷款”。
公安确定这些广告页面由Nguyễn Hồng Phong、Lê Xuân Trường和Lê Tấn Thu(18岁,居住在Thanh Hóa省Quảng Xương县Quảng Định乡)运营。
同时确定上述团伙自2025年初从Thanh Hóa到Quảng Ngãi,租住房屋并使用社交媒体广告高利贷。
当有借款需求的人联系时,该团伙将直接上门审核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之后以高达452%/年的“砍头”利率放贷。
当借款人无法承受,无力按时支付利息时,该团伙不断威胁,精神恐吓,严重影响借款人的生活。
危机到许多受害者不得不离开居住地以避免被追债。
调查机关确定Phong已进行的贷款交易总额超过20亿越南盾,而Trường和Thu每人也已贷款约10亿越南盾。
广南省公安调查机关已对Phong和Trường发出紧急逮捕令,罪名是“在民事交易中放高利贷”,根据刑法第201条的规定。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